淄博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淄博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淄博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淄博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淄博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3009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聯通路506號 郵編:255300  

  第六條 學院辦學類型:公辦 全日制 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學院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淄博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第九條 組織保障及申訴渠道

  1、選派政治覺悟高、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加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2、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對工作中的各種違規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申訴渠道: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注明姓名、考生號、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核查理由,傳真至0533-2342316。考生應在公示期內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條 淄博職業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信訪舉報電話:0533-2348608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及報名考試要求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為2605人,其中單獨招生計劃1105人(含退役軍人計劃105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50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報名繳費及考試安排詳見學院招生信息網。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

  已通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的考生均有資格報考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

  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

  2022年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

  第十三條 報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體檢要求,按照《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退役士兵報考單獨招生,按照省教育廳相關要求進行。

  2、各專業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沒有限制。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3、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不允許跨類別報考。

  4、考生在報考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時,只能選擇一個考生類別報考,不可重復報考。

  5、考生可報考1個專業志愿,不設調劑志愿。

  6、免試錄取規定:符合山東省單獨招生免試條件,已通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的,均可向學院提出錄取申請。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試點院校。

  不明事宜可電話咨詢:0533-2342033

  7、空中乘務專業報考要求:

  (1)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

  (2)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皮膚病及慢性病、遺傳病史;

  (3)身材勻稱、五官端莊、膚色健康;

  (4)無口吃、無明顯“O”型或“X”型腿;

  (5)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

  (6)矯正視力不低于1.0,無色盲、色弱、斜視等;

  (7)身體條件符合民航局方對于民航從業人員相關規定;

  (8)政審:本人及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

  報考學院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學院組織的面試,取得面試合格證后方可報考,面試細則詳見學院網站。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及繳費時間:考生報名、準考證打印及考試安排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2、報名方式及要求:

  (1)網上報名: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考生可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b.zbvc.edu.cn/隨時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項,按要求繳納報考費,不接受現場報名。申請免試錄取的考生也要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按要求準確輸入個人報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誤造成報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負責。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報名結束后不允許再更改院校志愿及報考專業,報考費概不退還。

  為便于安排學習,退役軍人報考單獨招生僅限報考如下專業:市場營銷(退役軍人專項計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退役軍人專項計劃)、計算機應用技術(退役軍人專項計劃)。

  (2)網上公示:報名繳費結束后,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審核通過后的考生方可參加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

  第五章 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命題、考試與評分

  1、命題:考試試題及評分標準,按有關規定組織專家命制。

  2、考試:采取現場考試(測試)或網上考試(測試)的方式。具體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確定,請于考前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b.zbvc.edu.cn/查詢。

  3、評分:依據《淄博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實施細則》中規定的辦法和程序評定,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考核、評分全過程實施監督,確保考核、評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條 考試科目、考試時間

  1、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文化素質考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體測試方式和時間見學院招生信息網。

  (2)專業技能測試。為進一步增強專業技能測試的權威性與科學性,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學院不再單獨組織專業技能測試。考生參加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按考生實際測試得分計入總分。

  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進行,考生最多可參加2次技能測試,取最好成績計入總分。考生可在考試開始前5天,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www.sdzk.cn/)查詢并打印春考技能測試準考證。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各單招高校。

  (3)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由招生院校組織素質測試或面試。素質測試或面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體測試方式和時間見學院招生信息網。

  2、綜合評價招生。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合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現場測試或網上測試)兩部分組成。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合滿分為11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現場測試或網上測試)滿分為190分,合計總分為300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合辦法為,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十一科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確認。即,每科“合格”計10分,“不合格”計0分。

  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體考試安排見學院招生信息網。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1、學院劃定各專業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各專業優先錄取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再根據招生計劃,分專業、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退役軍人單獨招生計劃單列,單獨排序錄取。

  2、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及專業體檢要求提出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3、公示預錄取名單。

  4、預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7月中下旬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間如有變動,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文件為準)

  5、依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已被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簽訂承諾書。

  6、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調整專業。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新生與參加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新生一起入學,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淄博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聯通路506號 淄博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 255300

  招生信息網:http://zb.zbvc.edu.cn/

  電話:0533-2348111、2342088、2821888、2342033

  電子郵箱:zb@zbvc.edu.cn

  備注:為便于廣大考生及時了解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信息,所有關于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信息都將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隨時關注學院的招生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