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更應該遵守交通法規
【新浪汽車臨沂訊】運動明星孫揚無證駕駛,又一起明星違反交規的事件發生后迅即被炒得沸沸揚揚。作為公眾人物,明星們的一舉一動格外受到大眾關注,同時由于他們富有,大多擁有豪車,時而會傳出一些交通違章乃至出現事故的案例。違反交通規則的明星不在少數,孫揚絕非個案。明星違法交通規則被罰甚至因此發生車禍的例子可以隨手拈來。
當紅歌星韓紅,因其知名度高,個人的號召力很強,再加上其軍人的身份,似乎韓紅更應該要比其他歌手注意自己的言行的。但是韓紅在遵守交通法規方面的行為表現欠佳,令人遺憾:一個月內三次交通違規,分別是和別的車輛刮蹭以及挪用牌照和開車打電話等“三宗罪”。高曉松是內地第一位醉駕入行后被處罰的音樂人,六個月拘役結束后,參加了交通安全公益廣告的拍攝,是因為自己內心受到了觸動。再往前數,2009年6月2日凌晨,演員周杰駕車在高碑店北路與一輛出租車相撞,后棄車逃逸。他在事發12小時后才到相關部門接受酒精測試。最終,周杰被認定屬棄車逃逸行為,被處罰金1800元,并處5日行政拘留。周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但未獲支持。2004年笑星牛振華醉酒駕駛不幸喪生;1997年臺灣歌手張雨生飲酒后超速行車發生車禍后去世。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你是什么身份, 自己和路人的安全都不能兒戲,不要把法規當演戲,不然就會害人害己。作為一名交通參與者來說,最基本的一條準則,就是遵守法規,平安出行。著名笑星趙本山小品中有一句經典臺詞,“你是什么名人,就是個人名”。
可是,現實中,很多明星就是因為自己出名了,有錢了,可以買豪車,知名度高有地位了,就可以開無牌車了,或者邊開車邊打電話,可能普通人這樣做,頂多被交警攔下罰點款,可是發生在明星身上的話,容易成為眾矢之的,受到萬眾指戳。也正是因為這雙刃劍的效應,名人更應該注意自己的平日修養。
所以,作為一個受人矚目的公眾人物,開車上路,不管有多少理由,也應該尊重交通法規。明星,原本是因為他們精彩的演出作品或精湛的演技而被人們從心里當做崇拜的對象。而有了太多熱情和瘋狂的追捧和頌揚,許多明星會染上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毛病,飄飄然起來,浮躁心態漸占上風,從而容易失去自己的理性判斷。明星可以把公眾對自己的喜愛和崇拜當做是自己的榮耀,但不必一味地享受著這份虛榮,應該慎言修行,模范帶頭遵守交規,在確保交通安全的同時,肩負起傳播正能量和回饋社會的義務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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