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山東首例網購快遞員入戶搶劫案在濟南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修乃橋因借債無力償還,產生搶劫的念頭且開始行動。在確定搶劫對象后,修乃橋尾隨受害人邱某入室搶劫財物過程中暴力襲擊,致受害人身亡。2月5日,濟南中院對此案件作出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修乃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之前的庭審過程中,修乃橋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當庭自愿認罪,表示愿意賠償受害人家屬相關損失,其辯護人也表示修乃橋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明顯的悔罪表現,建議法庭給其留下一條生路。

  合議庭認為,修乃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攜帶兇器非法進入他人住所,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致一人死亡,公訴機關指控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成立。被告人修乃橋歸案后雖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其搶劫犯罪手段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其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且系因生活所迫而搶劫”,請求法院對其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納。

  最終,法院以犯搶劫罪,判處被告人修乃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并判處修乃橋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損失共計23193 . 5元。

  宣判后,修乃橋未當庭表示是否上訴。(張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