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濟南3月17日訊(記者 喻雯)濟南農民工也能繳存使用公積金了。17日,記者從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農民工與濟南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已繳納“五險”的,可繳納公積金。在個人繳存比例上,農民工更有“自由度”,可以根據個人情況確定實際繳存比例,該比例可以跟單位繳存的比例不同,但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17日,濟南發布《濟南市農民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暫行辦法》,在農民工身份確認上,凡與濟南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1年(含)以上且已繳納“五險”的務工人員,提供本人的戶籍證明及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等材料,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可認定為農民工身份,其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適用本辦法。

  在繳存上,用人單位應按單位統一的繳存比例為其繳存單位應承擔的住房公積金,農民工個人可以選擇不同于單位的繳存比例繳存個人應承擔的住房公積金,其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繳存基數為農民工應發放工資。

  “農民工公積金的個人繳存比普通職工更有‘自由度’。”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說,按照《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公積金繳存時,單位和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根據經濟情況自行選擇但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并且單位和職工應該執行同一繳存比例。

  “農民工個人部分的繳存比例可以跟單位不一樣,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交。”該負責人說,對于一些沒有在濟南長期打工的農民工來說,比如單位的繳存比例是7%,但是他們認為太高,可以選擇5%最低的繳存比例,這樣就可以減少公積金占工資的比例,將更多的工資用來貼補家用。

  對于一些想在濟南買房的農民工來說,如果認為單位繳存比例太低,個人部分可以按照12%的最高比例來繳,這樣就可以增加每月公積金的繳存額度,從而增加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在貸款買房時,可以增加相應的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