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變妻子 舅媽變媽媽
●一張結婚證 關系全搞亂
人世間
這邊廂與為自己生子的妻子朝夕相處,那邊廂結婚證上的妻子卻另有其人——為自己生了孩子那位妻子的嫂子……這關系,可真夠亂的。
原來,2000年,谷勇與朱芳(均為化名)相識相戀后同居,兩人如膠似漆。很快,朱芳便懷了孕,眼見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兩人只好決定結婚。可是,朱芳還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怎么辦?
這怎么能阻擋得了這對年輕情侶,朱芳可是鐵了心要嫁給谷勇的。靈機一動,她便把主意打到了準嫂子的頭上。她很快拿到哥哥未婚妻小娟的身份證,到韶關市仁化縣民政局與如意郎君登記結婚。這么一來,在婚姻登記處填寫的是小娟的身份信息,但提供的結婚照卻是朱芳的。由于二人年齡相當,外貌相似,民政局工作人員沒有細看就頒發了男方為谷勇、女方為小娟的結婚證。
次年10月,谷勇與朱芳生育了一子,小孩的出生證又因為上述原因將母親姓名登記為小娟。后來,小娟與朱芳的哥哥在湖南登記結婚了。如此一來,嫂子變為“妻子”,小孩的“媽媽”是舅媽,家庭成員和親戚關系變得混亂不堪,兩家都不堪其擾。
然而,這并不屬于《婚姻法》規定的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情形,無法通過民事訴訟予以解決,如果不經法院判決,民政機關也無法撤銷。于是,谷勇只好向仁化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期恢復“單身”,重新理順婚姻關系。
地點:韶關市仁化縣法院
結果:法院判定撤回谷勇與小娟的結婚證
依據: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仁化縣民政局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有關材料,視為其無相應證據。據此,該院確認對谷勇與小娟作出的婚姻登記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撤銷對其頒發的結婚證。
(黃瓊 汪次安 劉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