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總經理王天普被查 一個月前還曾調研中石化總經理王天普被查 一個月前還曾調研

  法制晚報訊 (記者 李洪鵬)今晚,記者從從中紀委獲悉,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王天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一個月前還曾調研

  在被調查前的半個月前,王天普還曾去青海、甘肅、山西銷售企業調研,據《中國石化報》報道,3月10日至12日,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總經理王天普先后來到青海石油、甘肅石油、山西石油調研,要求相關企業發揮特色和潛力,在經營上靈活機動,在管理上嚴細認真,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堅持區內、區外一盤棋,為打造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做出新貢獻。

  2005年,當時年紀42歲的王天普打破逐級升職傳統,成為中石化新任總裁,他也成為了中石化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總裁。

  2011年4月,有網民爆料稱中石化廣東石油分公司購買幾百萬高檔酒供私人支配。中石化廣東分公司的新聞發言人證實2010年公司確實采購了數批酒,但稱“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購進,屬于公司”非油品經營項目“。

  但有網友仍報料,說這些都是給王天普等人準備的,王酷愛名牌法國紅酒,又是海量,一頓飯每人至少要喝它一兩瓶才過癮,所以常備的這些天價酒都讓他們來檢查工作時喝了。

  早在去年底被爆遭調查

  早在2014年12月27日,網絡上就開始流傳王天普被調查的消息,該消息與中央巡視組的專項巡視時間相吻合。

  法晚記者查閱中紀委發現,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對中石化進行了專項巡視。今年2月5日,中央第六巡視組組長趙文波、副組長徐愛婷向中石化黨組書記、董事長傅成玉反饋了巡視情況。

  主反饋的主要問題是:不同層級、不同板塊經營管理人員利用掌握的資源和平臺,在工程建設、物資供應、油品銷售、合資合作、海外經營中搞利益輸送和交換;有的領導人員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通過承攬中石化業務、進行關聯交易謀利;有的領導人員住房違規問題嚴重,部分下屬企業公款吃喝、旅游問題頻發;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制度規定執行不嚴等。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2014年1月11日,王天普因11·22青島輸油管道爆炸事件被行政記大過處分。

  青島“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被認定為責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難,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