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邢婷《中國青年報》(2015年05月11日04版)
山東省淄博市高新區的南石社區曾因下轄的多家村辦企業實力雄厚成為當地的焦點。在過去7年,這一曾經的“市級文明村”頻頻陷入“民告官”的尷尬之中,最多一次,300余位村民前往政府部門集體上訪。
有村民稱, 當初承諾要帶全村4000余名村民共同致富的村支書,在任期間卻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盤”,操持起了自己的生意,代價則是村民利益嚴重受損。
究竟怎么回事?中國青年報記者近日前往南石社區展開調查。
村民算不明白的“土地賬”
對當地許多村民而言,“地”無疑是長期積壓在心頭的一塊重石。村支書王立平交出的“土地賬”讓村民們如墜云霧,不明就里。
早在2000年,時任淄博開發區正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立平與南石村村委會簽訂《征地協議書》,以每畝2.1萬元的價格購買了南石村集體耕地102.9畝。編號為[01-0179]的契證,顯示辦理的國有土地面積僅為86.76畝,土地用途為“養殖”。而其余16.14畝集體土地則未辦理相關手續。
2001年7月,正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通過一紙協議,將102.9畝土地轉讓給淄博莊園集團有限公司,獲利數千萬元。南石村民認為,王立平此舉不僅構成非法轉讓土地,而且沒有給村民應有的補償。
2014年6月19日,四寶山街道辦事處(南石村屬于該街道辦事處管轄)在編號為[20140619001]的《調查處理意見告知書》中明確提及:正大房地產在明知16.14畝集體土地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將其轉讓給莊園集團,構成非法轉讓土地行為。
該告知書同時指出:由于該行為已超出《行政處罰法》規定的2年追罰時效,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已不能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淄博莊園集團在受讓土地后擅自非法超占19.84畝土地的行為,不在正大房地產與淄博莊園集團協議轉讓范圍,該違法行為與正大房地產公司無關。
告知書稱,對淄博莊園集團非法占用35.98畝土地(包括之前未辦理相關手續的16.14畝和非法超占的19.84畝)的行為,淄博市國土資源局已依法進行了處罰。
告知書給出的最終處理意見為:基于正大房地產公司非法轉讓上述16.14畝土地,給南石社區集體所造成的損失,由南石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向正大房地產公司追償。
一些村民對此表示不滿:“王立平是村支書,正大房地產公司是他的家族企業,怎么依法追償?這不就是村干部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嗎?”
這本“土地賬”遠沒有算完。
據該村村民反映,王立平上任后,在未經村民集體決議的情況下,擅自以每畝13萬元的價格出賣村集體土地1061.98畝。征地款1.4億元,青苗補償款3700萬元,拆遷補償款5100萬元,共計2.3億元的巨款不知去向。
對此,四寶山街道辦事處所作出的編號為[20140625002]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中回應稱:征地款主要用于南石社區舊村改造工程,賣地款不知去向問題無依據。四寶山辦事處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青苗補償款和拆遷補償款基本用于南石村舊村改造和村民福利。
但南石村村民告訴記者,青苗補償款和拆遷補償款的分配和去向從未告知任何村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四條,涉及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須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并進行相應村務公開。
《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稱:南石社區舊村改造、土地出讓等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項經過兩委會研究后,均通過召開居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
南石社區現有村民4000多人、1300多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村民代表應當向其推選戶或者村民小組負責,接受村民監督。
上述村民稱,南石社區依法應當推選至少86名村民代表才合法有效,相比之下,本屆村民代表會議僅有村民代表39人,尚不到應有代表的半數,“明顯不合法”。
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王立平本人,希望他能對上述村民的種種質疑給予解釋,電話中他以“非常忙”為由拒絕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