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汲泉位于龍洞佛峪般若寺的東崖壁上,泉眼隱在綠樹青藤之中,水自石穴巖縫中流出,汩汩有聲、崖壁瀉下、形成瀑布、匯入池中,久旱也不涸,“飛瀑日夜逝,掛如十匹布”,便是描寫林汲泉的詩作佳句。林汲泉在濟南的七十二名泉中列第45位,不僅泉水甘洌,而且周邊景色秀麗,以致讓清代著名學者、翰林編修周永年,因愛其泉在泉邊結廬數間,取名“林汲泉房”,并自號“林汲山人”,晚年時他還繪制有“林汲山房圖”,如今說來實在可惜了時下的林汲泉。
據報道,林汲泉由于地處礦村和龍洞村的交界處,由于界址不清便就“你爭我奪”,從而使得林汲泉成為無人管理的空白區(qū)。山區(qū)劃界,由于地勢起伏、蜿蜒,故而多有復雜之難,但是,再復雜再困難也不能殃及林汲泉才是,也不應虧待秀麗的景色才是。兩村雖分屬兩個行政區(qū),但兩個行政區(qū)可都屬于濟南市。只要相關部門能夠主動作為,且善于作為,解決“兩不管”并不是難于上青天。試問,為什么林汲泉原來不這樣?為什么周邊區(qū)域原來有人管?厘清責任并不難,難就難在爭權奪利的推卸責任。
俗話說,辦法總比困難多。既然界址不清,市直主管部門就應該依據歷史記載和客觀現實,盡快裁決才是。如果實在難以作出裁決,也可以采取代管的辦法,而不能放任自流才是。林汲泉是濟南市民的林汲泉,不是哪個村、哪個區(qū)的私有財產。《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市名泉保護委員會負責名泉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園林管理局是本市名泉保護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名泉保護的統一管理和監(jiān)督。”既如此,市名泉保護辦公室應當依據《條例》主動作為,實施統一管理和監(jiān)督的舉措。再者,既然因為“兩不管”殃及了林汲泉,那么,兩村、兩區(qū)就應當以大局為重,相互禮讓,要知道,“千里家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當然,如果能修復般若寺,開放龍洞佛峪那就再好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