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號晚上11點半,濟南槐蔭交警大隊的民警突然接到群眾報警,說在經十西路大溪地路口發現一具男性無頭尸體。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后,發現這具無頭尸體躺在一輛電動車旁邊,現場勘查后,民警認定這是一起嚴重的交通肇事案。經過查看監控視頻,一輛大貨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介紹,出現貨車時,電動自行車正沿著經十西路北側輔道由東向西行駛,行駛到這個地方以后就停住了,正好大貨車也在這停著。三分鐘以后,貨車就開始倒車,這時候貨車開始打著火往后倒車,倒車的時候撞了這個電動自行車。
根據監控畫面,民警判斷這輛大貨車有重大嫌疑,于是立即通過車輛信息,聯系上了貨車駕駛員。據駕駛員交代,當晚他經過事發地時,發現有一個車燈不亮了,在停車檢修過程中,碰到了一個“找茬”的男子。肇事司機說,該男子一過來就罵,說“誰讓在這停車,拿錢。”肇事司機稱自己馬上就走了,誰料對方說走不行,就走到車前面來了,對方讓他往后倒,一倒像是碰個東西。
貨車駕駛員說,他看這名男子來者不善,沒敢再下車,趁男子走到貨車右側時,他就趕緊開車離開了,而直到民警上門來,駕駛員才知道在離開時,不慎將男子碾壓致死。
濟南槐蔭區交警大隊交通事故處理中隊民警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機動車輛至一人死亡的,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將處以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駕駛證要進行吊銷,兩年之內不允許重新取得駕駛證。(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