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約網友聚會,高架路上醉酒駕駛一頭撞向了中央護欄,等民警趕來,酒司機竟然連喝酒對象的名字都說不出。春節期間,不少人都有飲酒助興的習慣。也有人心存僥幸,酒后駕車惹出了麻煩,甚至有男子酒后駕駛奔馳車連撞8人。春節前后,有多少酒司機被交警查處?且看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的盤點。

  醉駕出事,喝酒對象名字都不知道

  “這是春節后濟南市查處的第一起醉駕事故,比往年在高架路查處的首起酒駕早了很長時間。”濟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城市高架路大隊大隊長凌美煌介紹說,大年初一他們就查處了一起酒駕事故。

  1月29日大年初一下午3點左右,一輛臨沂牌照白色轎車沿二環東高架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山大南路下橋口附近時,車輛突然失控,撞向了道路中央護欄。

  事故現場圖片顯示,由于巨大的撞擊力,白色轎車的車頭部位受損嚴重,幾近變形,車牌都被撞到了前擋風玻璃上,車輛安全氣囊打開。

  “駕駛員顏某是一名24歲的臨沂小伙,事故中頭部、面部受傷,口鼻都有出血,情緒非常激動。”凌美煌說,等民警接警趕到現場后,發現駕車小伙身上有濃烈的酒味而且站立不穩,懷疑其涉嫌酒駕。

  為避免發生意外,兩名民警攙著顏某上了警車,對其進行安撫后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測試值高達186mg/100ml,是醉駕標準的兩倍還多,涉嫌醉駕。

  面對呼氣測試結果,顏某承認了酒駕事實。讓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問起一起喝酒的對象,顏某竟然一問三不知,說自己是跟網友一起喝的酒,具體叫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原來,顏某年前借了朋友的車到濟南跟父母一起過年,大年初一約了網友一起吃飯喝酒,沒想到出了這樣的事故。

  “我本不想酒駕的,喊了代駕,可是代駕都放假回家了沒人來,我心存僥幸就自己開車了。”顏某說。

  酒后駕駛奔馳車撞傷8人逃逸

  因為酒駕鬧出的事故可不只這一起。春節前臘月28(1月24日),槐蔭交警還偵破了一起酒后駕車交通肇事逃逸案。

  1月24日21時22分許,劉某酒后駕駛黑色奔馳轎車在無影山路與濟齊路路口,與機動三輪車相撞,兩車損壞,機動三輪車駕乘人員8人受傷(其中3人骨折、5人輕微傷,均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后,劉某駕駛肇事車逃離了現場。

  槐蔭交警根據現場遺落的車輛碎片判定了肇事車輛的車型,又排查事發前后監控視頻鎖定了肇事奔馳車。經查,該車車主為濟南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民警查找了該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招聘啟事上的負責人電話,并通報了事故情況,責成該單位立即通知駕駛人駕駛肇事車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1月25日上午9時,迫于壓力,肇事司機劉某駕駛肇事車到槐蔭事故中隊投案,交代了酒后駕車肇事逃逸的事實。至此,距案發僅12個小時后,此案成功告破。

  酒駕發生刮擦,猛踹對方車輛

  酒駕招致的可不只是交通事故,還有可能帶來糾紛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1月27日,大年三十晚上5點30分左右,李某駕車沿陽光新路由南向北行駛,在建寧路口變道時與張某駕駛的黑色轎車發生刮擦事故。

  后經交警核查,兩車只是反光鏡接觸車損不大,只是輕微的交通事故,適用快處快賠不需交警出現場即可處理。

  可是,此時已經滿是酒意的李某卻表現得非常不理智,下車對著張某的車輛就踹。張某見李某喝了酒,無法理論,立即報警。

  槐蔭交警大隊段東中隊民警馬太勤迅速趕往現場,對李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測試值為209mg/100ml,李某涉嫌醉酒駕駛,遂將雙方駕駛員帶到段東中隊進行事故調解及酒駕詢問。

  在交警中隊,李某交代了當天中午在天橋區喝酒駕車回槐蔭家里的事實。經調解,雙方各修各車,互不追究。民警依法對李某進行抽血酒精測試,等待李某的將是法律處罰。

  據了解,春節期間,從1月24日至2月4日,濟南交警至少查處了82名涉嫌酒駕的酒司機,其中23人涉嫌醉駕。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實習生 郝榕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