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3月28日訊(山東商報記者張舒)昨天上午,省城北園高架歷山路下橋口附近,一輛老年代步車突然失控,剮擦了前方正常行駛的轎車。據了解,肇事的老年代步車駕駛人不但無證,而且已經80歲高齡,事發原因是老人在開車時接電話,注意力分散造成車輛失控。   

  老年代步車跑上高架還刮蹭了前車“我的車在北園高架西向東方向正常行駛,被一輛老年代步車刮了。”

  27日上午11點5分左右,濟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城市高架路大隊民警接到了報警電話。

  民警趕到現場發現,發生事故的是一輛灰色的本田CRV轎車和一輛藍色的俗稱老年代步車電動四輪車,車牌位置只有“眾新電動”四個字,并沒有懸掛號牌。民警在現場看到,本田轎車的右側被刮蹭留下了藍色的痕跡,老年代步車的左倒車鏡也損壞。

  “我們趕到現場后,老年代步車的駕駛人對于事發原因沒有異議,稱是自己的責任愿意為對方修車。”處理事故的馬警官介紹說,事發前,本田轎車和老年代步車一前一后,在北園高架由西向東行駛,在駛至事發地點時,老年代步車駕駛人電話突然響了,他低頭去接電話瞬間,車輛失控刮上了本田轎車。

  事故原因是80歲無證老人開車接電話

  雖然在事故現場,雙方對于事故的責任沒有異議,也及時將車輛移到了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但對于代步車駕駛人提出的自行解決的要求,民警予以了拒絕。

  “事故雙方經過協商,如果對于事故責任沒有異議可以走簡易程序,但對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民警必須予以相應處罰,不能視而不見。”馬警官說,他所說的交通違法主要是老年代步車駕駛人。經過查詢這名駕駛人出生于1937年,已經80歲高齡,非但車輛沒有掛牌,他本人也沒有取得駕照就駕車上高架,事發時還違法接聽電話。正是由于老人分心駕駛,才導致了這起事故的發生。

  對此,民警依法暫扣了肇事的老年代步車,目前仍在對事故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延伸

  濟南老年代步車事故,今年已致1死3傷

  3月9日以來,濟南市加大了對于以老年代步車為主的非法 機動三四輪車的查處,在高架路一直都將駛入高架的摩托車、非法機動三四輪車作為日常執法的內容。即便如此,還是不時有心存僥幸的駕駛人駕駛機動三四輪車上高架。由此引發的事故也不時發生。

  昨日,濟南市交警支隊通報了去年、今年濟南市非法機動三輪、四輪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數據。

  據了解,2016年,濟南發生涉及非法機動三輪車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計430起,死亡80人,受傷418人,直接經濟損失638200元。發生涉及非法機動四輪車的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計15起,死亡0人,受傷16人,直接經濟損失26700元。

  2017年截至目前為至,省城發生涉及非法機動三輪車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計83起,死亡11人,受傷86人,直接經濟損失113670元。發生涉及非法機動四輪車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計3起,死亡1人,受傷3人,直接經濟損失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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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機動三輪、四輪車交通事故隱患突出 受害者難獲相應理賠保障

  由于沒有保險,一旦引發交通事故,不但駕駛員需承擔民事賠償,更重要的是,被撞人可能得不到相應的理賠保障。昨日,濟南交警總結了非法三、四輪車存在的五大安全隱患,希望能敲響這部分駕駛員的安全警鐘。

  車輛速度快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按照如今廠家的設計,當前的非法三輪、四輪電動車設計時速都達到了20至80公里每小時,而此類車輛體積小,質量輕,穩定性差,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車速達到20公里每小時以上與其他車輛發生刮碰時,就極易造成車輛側翻,致使駕駛人及乘坐人受傷甚至死亡。

  存在不用掛牌、駕駛證誤區

  駕駛此類車輛的駕駛人往往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認為駕駛此類車輛不用掛牌、駕駛證,在道路上行駛時往往無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闖紅燈、逆向行駛、隨意搶道、并線、亂停亂放、酒后、醉酒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隨處可見,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駕駛人多未取得駕駛證

  駕駛此類車輛的駕駛人絕大多數沒有經過機動車駕駛技術培訓,沒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對駕駛技術生疏,遇緊急情況時應急處置能力較低,極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制造“老年馬路殺手”

  老年人由于年齡的增長,反應能力、判斷能力和應急能力都大幅度下降,駕駛此類車輛時,盡管行駛速度較慢,但還是無法應對復雜的交通環境,隨時會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無保險受害者得不到相應理賠

  由于此類車輛不能申領號牌,所以不能購買機動車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也得不到相應的理賠保障。而非法機動三輪車、四輪車一方負事故責任,也將由駕駛人自己按責任比例承擔相應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