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濟南市天橋大隊四中隊民警在濟濼路巡邏時發現一輛小轎車前牌位置貼著一塊廣告牌,將車牌完全覆蓋,并且沒有臨時號牌,涉嫌故意遮擋號牌,民警將車輛攔下后依法進行檢查,廣告牌摘下后就是車輛號牌,面對詢問呢,駕駛人經聲稱不知情。

  自己的車,并且開車上路了,居然不知道前牌被廣告牌遮擋了,民警并不接受駕駛人的解釋,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接受檢查,因駕駛員沒有攜帶駕駛證,民警依法將其帶回中隊落實身份。

  經過落實,駕駛員楊某有駕駛證,但是沒有依法隨車攜帶駕駛證(罰款50元,扣1分),并且涉嫌故意遮擋號牌,楊某的兩項違法行為,民警依法給予其罰款250元、扣13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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