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市民喬先生開車來到位于和平路上的一家飯店吃飯。當時,喬先生按照飯店工作人員的指揮將車停在了路邊。


因為不經常來這吃飯,加上是飯店工作人員安排的停車,喬先生就把車停到了飯店門口的馬路上,結果吃飯的工夫,他的愛車就因為違停受到處罰,扣3分,罰款200元。

隨后,記者來到這家飯店了解情況。但飯店工作人員表示領導不在,事發當天是喬先生遭遇了突擊檢查,平時并不這樣。
明知是禁停路段,飯店又為何讓顧客停車呢?對于這一問題飯店的經理并沒有回答。對于喬先生的要求,對方表示在外地出差,等下周回到濟南再處理。
來源:濟南都市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