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適應高等教育綜合改革需要,持續深入推進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激發和釋放高校辦學活力,山東決定從2018年起,山東省省研究生、普通本專科和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由各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以下統稱高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設計并制發,并且不得向學生收取學歷證書制作費用。
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是高校頒發給按照國家規定取得入學資格的受教育者,以證明其完成相應學習任務、達到規定標準的憑證。學歷證書主要包括畢業證書和結業證書。學歷證書內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照片;學習起止年月;專業、層次(博士、碩士、本科、專科或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制;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非全日制,成人脫產、業余、函授);畢(結/肄)業;學校名稱、校(院)長姓名;發證日期及證書編號等。為方便證書查詢,制作學歷證書時要在證書下方邊框外左側注明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
學歷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學歷證明書除學歷證書規定的內容外,還需注明原證書編號和補證號。從2018年起,學歷證明書也一并由高校自行制發,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證明書不再加蓋省教育廳鋼印。制作學歷證明書時也要在證書下方邊框外左側注明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
做好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
畢業生資格審核是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環節,是學歷證書頒發的基礎。各高校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學籍學歷管理相關要求,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當年新生錄取數據和在校生學籍注冊數據為依據,依法規范做好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畢業生資格審核實行領導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禁向違反國家、省有關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的學生以及無學籍的“學生”頒發學歷證書,或向不具備畢業資格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
各高校需將畢業生資格審核數據報我廳備案后,方可進行學歷證書打印、頒發和電子注冊。畢業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須與報我廳備案信息、學歷證書內容保持一致。學歷證明書需按現行程序經我廳審核后方可辦理。
強化學歷證書制發監督管理
學歷證書的制發和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意義重大。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學歷證書制發方式的調整工作,確保該項工作順利穩步實施。要建立和完善學歷證書管理辦法,規范制發流程,強化日常管理,切實維護證書的嚴肅性。各高校一律不得向學生收取學歷證書制作費用。我廳將加大對高校學歷證書審核、發放、管理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規操作、濫發學歷證書的高校或個人,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所發放學歷證書予以追回,學歷注冊信息予以撤銷;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高校首次自主設計、印制的學歷證書樣式,以及以后每次變更、調整證書樣式時,均需在證書使用前報我廳備案。不具備學歷證書自主設計、印制條件,或希望繼續使用往年證書樣式的高校,可以繼續使用往年證書樣式并通過原渠道購買,但在下次證書使用前需以高校為單位報我廳備案。我廳將在山東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公布各高校的學歷證書樣式,接受社會監督。
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