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家庭,哪家都把孩子當成寶貝疙瘩寵愛,誰能想到,濟南市平陰縣有一對夫妻竟把生育作為謀生手段,先后賣了兩個兒 子,只為換取七萬多元錢。最終夫妻倆雙雙被判刑,幸運的是孩子已被找到。7月31日,平陰縣檢察院官方微信發布了 這樣一起案例。

  呂某和趙某是夫妻。2009年,兩人生育了一名男嬰,但他們沒打算把孩子養大,轉頭就以兩萬一千元的價格把孩子販賣。2012年下半年,二人再次生育一名男嬰,這次呂某又將嬰兒販賣,換來五萬元錢。

  經群眾舉報,兩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平陰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提審犯罪嫌疑人呂某、趙某時發現,二人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將生育當成了謀生手段。 所幸經過辦案人員的努力,兩個孩子都已找回,并無大礙。

  平陰縣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犯罪嫌疑人呂某、趙某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呂某、趙某以牟利為目的,將自 己的兩個孩子賣與他人,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法院審理后,依法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呂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兩 萬元,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辦案檢察官表示,從法律層面講,“親子親賣”是拐賣兒童的一種行為方式,之所以產生這種悲劇,大多數是因為 為人父母的沒有責任心,又被巨大的利益所吸引,一個嬰兒少的幾萬塊、多的上十萬,足夠這些人不勞而獲好幾年。與 其他人拐賣不同,“親子親賣”往往極為隱蔽,很難被發現。

  據分析,因為孩子已經找到,呂某、趙某的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后果,量刑時對這些情節進行了考慮,所以做出上述 判決。根據刑法規定,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等情形,處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