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膠萊的姜某,本來自己是個受害者,也報了110。可是最后,警方把受害人姜某也被關進了拘留所,這是為什么呢?

  叫膠州這輛損壞的電動車,是膠州膠萊鎮(zhèn)姜某的,7月28日晚上六點,姜某報警稱,她的電動車被人砸了,她人也被強奸了。

  姜某稱,惹禍的人姓韓,35歲,按輩分算是她的侄子,當時他喝大了沖到她家里來。

  民警立刻行動,刑警大隊技術科、法醫(yī)、醫(yī)院的醫(yī)生都來了,檢查姜某的身體,勘驗現(xiàn)場,走訪群眾。同時,酒氣未散的韓某也被控制。

  民警了解到,姜某56歲,之前曾嫁給韓某的大伯,現(xiàn)在和韓某的三叔一起生活,韓某看不慣,酒醉之后才會沖到三叔家找姜某的事,但關于強奸,疑點眾多。尤其是姜某的口供,許多地方前后矛盾。民警、法醫(yī)、技術科,十多個人忙到晚上兩點,姜某實在兜不住,終于說了實話。

  教訓也受到了,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其實我很不愿意用毒舌,去形容一個女人,但是這么大歲數(shù)了,也應該明白,人要為自己說出去的話負責,尤其是那些,可能給別人包括你自己,帶去傷害的話。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來源:青島網絡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