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超市的3700元現金,濟南的一位小偷很淡定,數分鐘后又返回案發現場拿冰鎮的啤酒,被剛查完監控的民警抓個正著,此時距離警方到現場破案不過十分鐘的時間,小偷放在褲兜里的錢還沒有捂熱就被帶到派出所。
據槐蔭公安分局玉清湖派出所副所長張峰介紹,8月25日19時許,玉清湖派出所接賈某報警稱其超市的現金被盜,值班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經了解,報警人賈某19時左右將3700元現金清點后放到該店收銀臺的抽屜內,19時20分發現被盜。
民警隨即來到現場調查,“在他店里,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監控顯示器,老板不太會調取,我們就清空了超市里的人,調閱監控視頻。”民警發現,大約在6分鐘前,一名身穿藏藍色工作服的年輕男子在店里買菜,趁著老板在里屋做飯,將收銀臺內的現金盜走。
民警記下了該男子的外貌特征。“之后超市恢復營業,沒兩分鐘進來一名男子。”民警發現,該男子同樣穿著一件顯眼的藏藍色衣服,與嫌疑男子很像。出警民警代恩軍、崔其良再三比對,確認無誤后果斷將其控制并帶回玉清湖派出所。


“知道為什么帶你過了嗎?”“知道,我拿人家錢了。”面對民警的詢問,嫌疑人很快就對所犯做的事供認不諱,原來這錢真的是他偷的!
據了解,該年輕男子叫王某順(男,22歲,山東荷澤人),在周圍的一家廠子里做車床工,單位宿舍就在附近,經常會來這家超市買菜,看到老板平時把錢就隨便的放在抽屜里,也不鎖。以前他也想過要不要順手偷點錢,但他終究沒有動過手。而這次,他忽然下了決心。“他說廠子里已經好久沒發工資了,而且他的手機前兩天正好摔壞了。”最主要的是,老板這個時候去后屋做飯去了,整個店里沒再有別人,所以當他再次看到這個沒上鎖的抽屜和唾手可得的錢時,他不僅動心了,也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