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8點左右,一輛魯G牌照白色奧迪轎車途徑沈海高速公路大場收費站時,被同三高速三中隊民警攔截例行檢查。面對民警,該車駕駛員嚴某不能出示相關證件,稱因出門著急忘記攜帶證件了,趁民警不注意一邊假裝打電話一邊坐回車內,企圖駕車逃跑。

民警發現后,上前將其攔截下來,并將嚴某與其妻子帶回中隊進一步核查。后經上網核實,沒有發現關于嚴某的任何駕駛信息,確定其并未取得駕駛資格,屬于無證駕車。
就在民警準備對嚴某開具處罰憑證的時候,站在一旁的嚴某妻子竟然想出了歪門道,試圖通過微信轉賬賄賂民警,希望得到民警的格外“照顧”,被執勤民警拒絕,并對嚴某依法予以處罰。
遂后,執勤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駕駛員嚴某處以罰款1000元,并處15日內的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