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李滄交警在金水路設崗夜查,當晚22時許一輛魯B8Q03U號牌的黑色吉利小車從中間車道突然駛向路邊,駕駛員剛一下車就被執勤交警控制住,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面而來,交警立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4毫克,屬于酒后駕駛。

  當執勤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的駕駛證時,駕駛員出示的證件卻看起來有些奇怪——駕駛證上顯示其名為郭某,但駕駛證照片的位置明顯被打開過,內里的照片輕而易舉地就能被拿出。民警要求駕駛員背一下他的身份證號,這位酒司機始終支支吾吾的背不完整,而且越是生日部分的四位數字越記不清楚,只說自己記不住了,民警懷疑該駕駛員存在一定問題,于是帶其到派出所核實身份。

  到了派出所,面對派出所民警的詢問,酒司機一臉茫然竟連父母姓名都說不上來。經過民警的再三勸導,這位酒司機終于開口說出了真相,原來他的真名叫劉某,駕駛證因為違法被注銷了,本月23號時剛剛報名參加學習,劉某稱駕證顯示的郭某是他的朋友,因郭某沒有車,平時也不用證,于是把證放在他這里,他便靈機一動把郭某的照片換成了自己的照片,以為自己在遇到交警時能蒙混過關,沒想到連同酒駕行為一起栽在交警手里了,真是得不償失。等待酒后駕車、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無證駕駛的劉某的將是并處以行政拘留20天、罰款4000元的處罰。

來源:青島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