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經過表決,

  任命:

  鄭陽為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

  宋新勝為青島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免去:

  侯建軍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宋克寧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勇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鄭陽的青島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宋新勝的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閆培強的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

  李建軍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大眾日報·山東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