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警方3月份處置的未成年人走失警情
竟然高達24起!
幾乎每天都在“丟孩子”……
究竟是家長太粗心,還是孩子不省心?
還是有什么更深層的原因?

晚報訊(記者劉琳 通訊員李露)記者今日從張店警方了解到,2018年3月份,張店公安分局110報警服務臺連續(xù)處置24起未成年人走失警情,環(huán)比上升55.56%。雖然最終走失的孩子都找了回來,但是這一現(xiàn)象卻不容忽視。

3月6日11時34分,竇某報警稱自己13歲的兒子竇某某于前一天離開后徹夜未歸。后在民警的幫助下,竇某查看了監(jiān)控并找回了兒子。經(jīng)了解,竇某的妻子鄭某于3年前離家出走,至今未歸。自從母親離家出走后,兒子竇某某開始厭學、逃學,并多次離家出走。據(jù)竇某描述,自己一個人賺錢養(yǎng)家糊口,便疏于對兒子的管教和關心,導致兒子變成了“問題少年”。最近這一次離家出走,竇某某在某居民樓的樓道里蹲了一夜。
3月12日17時6分,鄭某報警稱兩個7歲的小女孩走失。民警立即幫助尋找。半個小時后,孩子找到。經(jīng)了解,兩個小女孩鄭某某、陳某,分別7歲,讀幼兒園大班。當天下午鄭某某的母親鄭某到幼兒園門口接兩個孩子,當時正值晚高峰,路上車輛擁堵。鄭某眼看兩個孩子走出幼兒園門口,卻在自己避讓車輛時發(fā)現(xiàn)孩子不見了。鄭某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并在民警的協(xié)助下查看附近監(jiān)控。在查看監(jiān)控的過程中,民警接到電話稱有兩個小女孩站在馬路的車流中間,非常危險。民警和鄭某趕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正是大家正在尋找的鄭某某和陳某。
3月26日19時16分,張某報警稱自己13歲的兒子張某某留了一張字條后離家出走。經(jīng)了解,張某某當天在學校與老師和同學產(chǎn)生了矛盾,于是留了字條離家出走。
3月26日20時25分,趙某某報警稱自己6歲的女兒走失。經(jīng)了解,6歲的郝某某當晚騎著扭扭車跟著奶奶到明清街宏仁堂藥店買藥。到達藥店后,藥店工作人員不允許郝某某騎著扭扭車進入藥店。于是郝某某奶奶便讓鄭某一個人在藥店門口等候,而自己則進入藥店買藥。大約10分鐘后,郝某某奶奶買完藥發(fā)現(xiàn)其并不在門口,于是立即尋找,后鄭某母親邊某報警。大約1小時以后,郝某某騎著扭扭車再次回到藥店門口等待其奶奶,藥店工作人員立即通知其家人。

針對3月份未成年人走失警情的分析,記者了解到,有些警情是因為家長及其他監(jiān)護人防范意識不足以及對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的缺失,而有些警情則是因為家庭環(huán)境復雜,父母關系惡劣,家庭關愛缺失;自身心理脆弱、叛逆,容易走極端等原因。此外,3月份正值寒假開學,特殊時間節(jié)點也會成為未成年人走失的誘因。3月4日開學當天,張店警方接報未成年人走失的警情就有2起。除去3月4日當天的2起離家出去警情以外,開學前后因作業(yè)問題引發(fā)矛盾導致出走的警情多達5起。
警方提示:家庭成員要提高責任感,營造健康、和諧的家庭氛圍;家庭、學校、社會要給未成年人正確的教育引導,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如果有未成年人走失的情形,要盡快撥打報警電話,警民聯(lián)手盡早將走失的未成年人找到,避免因未成年人離家在外遭受不法侵害或者沾染不良習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每年都會發(fā)生不少孩子走失或出走事件,
原因各有不同,但有一些共同原因,
來看一份“青少年離家出走微報告”,
希望對家長們有所啟發(fā)!
青少年離家出走微報告
中國首家在線青少年心理平臺“Q心理”,自去年12月正式上線以來,已收到逾4000條來自孩子的留言和提問,讓人震驚的是,其1000多條都提到了同一個字眼——離家出走。
對此,Q心理聯(lián)合武漢大學(深圳)心理健康研究所,搜集整理2016年1~2月份關于孩子離家出走的新聞報道,出爐了一份“青少年離家出走微報告”。





根據(jù)這份“青少年離家出走微報告”,2016年1月~2月平均每天有2.3宗孩子離家出走的新聞事件,而其中超過80%的孩子至今仍未找回。
因此,Q心理聯(lián)合武漢大學(深圳)心理健康研究所,選取最具代表性的一些事例,制作了一部3分鐘的微視頻《00后離家出走的心聲》,希望讓更多的家長能關注青少年心理健康,不至釀成更多悲劇。
來源:大眾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