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小長假期間,市南區各景區迎來旅游高峰,市南公安分局針對旅游景區特點,加大執勤防護力度,營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確保小長假期間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4月29日晚10時許,正在轄區巡邏的市南分局八大峽派出所民警聽到周邊有燃放煙花爆竹的聲音,民警第一時間根據聲音的方向迅速駕車前往。在西陵峽路附近,民警發現了堆放在路邊已經燃放完的煙花爆竹殘骸,但卻沒有找到違規燃放人員。民警對現場進行分析,發現煙花爆竹剛燃放完不久,很有可能違規燃放人員還在附近,遂立即對周邊人員、車輛展開走訪、排查。當民警排查到一輛停放在附近的白色轎車時,坐在車上的一男一女承認是他們燃放的煙花爆竹。民警將兩人帶至八大峽派出所接受調查?!?/p>
經詢問,男子范某(男,28歲,本市人)向民警如實陳述了其燃放的違法事實和行為。范某當天為女友慶祝生日來到了西陵峽路,因去年過年時購買了一些煙花爆竹還沒有燃放,為制造浪漫氣氛并給女友一個驚喜,范某就在海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范某依法進行了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
“五一”小長假期間,為保證轄區治安秩序穩定及游客人身、財產安全,市南警方將繼續加大對沿海景區及周邊的巡邏防控力度,為大家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旅游秩序。
市南警方提醒有關業主及廣大市民,在購買、燃放煙花爆竹時,請嚴格遵守青島市相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其他時間均禁燃。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警方將根據相關條例對其進行處罰。
來源:半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