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學校及教育局要求,每天都要有家長陪同學校護導,所以每位家長都要輪值……執勤時間為7:40到8:00……”近日,天津濱海新區某小學在家長群里發布了這樣一則通知。(新華社微信公眾號,9月26日)

除了有涉事學校的家長言辭激烈地表示反對外,此事也引起了網友的爭議。有網友表示,“已經在執勤了”。檢索相關關鍵詞可以發現,家長在校門口執勤的現象幾年前就已經出現,尤其在小學階段,更為普遍。不僅是校外執勤,家長還需要承擔包括打掃衛生、班級值日等。
家長參加校外護導,主要是組織低年級的孩子上學時安全過馬路等工作。按理說,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等多方共同呵護。但具體到實際操作中,家校之間也應有明確的責任邊界,不能將學校的責任隨意轉嫁給家長。
有一部分家長熱心參與學校管理,愿意以志愿者的身份承擔校外護導、班級值日或其他工作,這值得肯定。但并不能因此就要求所有的家長都來做這些事情。更可況,很多家長即使想參與也是力不從心。想想看,有多少家長可以撇下工作、頻繁請假來參與學校所謂的“日常管理”?學校的很多不合理安排,顯然已經超出了家長的職責和能力范圍。
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讓家長輪崗執勤承擔校外看護職責,也會帶來很多難以預料的問題。比如有家長擔心,發生突發情況時,家長要不要充當學校保安的角色,“到底是上還是不上?”萬一家長在看護過程中遭遇意外,誰來為他們的安全負責?權責不明,便可能產生一系列糾紛,對于學校和家長來說都不是好事。
然而,如果學校下發了通知,做出了安排,家長卻不參與的話,心里終究還是不踏實。即便學校下發通知時名為“自愿”,實際上卻由不得家長拒絕。因為誰都懂得這個道理:家長越是愿意付出,孩子在班里的“地位”可能就越高,越受到老師的關注。更不用說還有一些家長,想方設法在老師面前“刷存在感”,以爭取對自家孩子的更多關注。在此背景下,只怕一些家長即便不愿意,也不得不被裹挾著參與。
家長固然有配合學校開展工作的義務,但是這種義務更多集中在家庭教育方面。學生上學期間的護導及安保,更應該是校方的責任。學校應該謹守權責邊界,切勿以“家校共建”為由綁架家長,讓家長承擔無限教育責任。
這不僅是因為學校轉嫁責任,可能造成家長不可承受之重,更因為在現實的教育背景下,家校之間缺乏足夠的信任,家校關系本就脆弱,這種甩鍋很容易引發系列反應。最直接的莫過于誘發家長間的不健康競爭,進一步刺激教育焦慮,扭曲教育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