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政協原副主席、平度市電業公司原經理侯文煥被調查
平度市政協原副主席、平度市電業公司原經理侯文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青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棗莊市山亭區紀委監委通報2起黨內問責典型問題
水泉鎮農委副主任邢洪亮因對發展黨員把關不嚴問題被問責。邢洪亮于2008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水泉鎮辛莊辦事處黨總支書記。2013年12月,因時任化石嶺村支部書記張某保長期請假外出,邢洪亮安排臨時主持化石嶺村村務工作的張某丙負責納新預備黨員工作。張某丙在實際到會黨員未達到規定人數的情況下,將入黨積極分子朱某納新為中共預備黨員。2014年12月,在朱某轉為正式黨員時,該村黨支部仍未召開黨員大會。邢洪亮在未審核情況下,先后在朱某納新為中共預備黨員、批準轉正材料中簽字同意。邢洪亮作為時任辛莊辦事處黨總支書記,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馮卯鎮澇坡村黨支部書記相修嶺因本村環境污染問題被問責。根據馮卯鎮建立的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澇坡行政村為第四級網格,負責轄區內排污企業、生態環境、違法建設項目、農村環境整治等定期巡查工作,并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環境違法行為、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臺賬。2017年12月相修嶺任澇坡村黨支部書記以來,該村十幾戶村民經常偷偷加工塑料顆粒,造成水源及空氣污染,對村民生活造成影響,并引發群眾上訪。相修嶺作為村黨支部書記,沒有制止,沒有上報,沒盡職盡責、履職不到位,對此負有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東營市紀委關于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廣饒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主任科員李仁津違規操辦女兒婚事問題。2017年12月,李仁津在操辦其女兒婚事期間,違規收取基層教育辦主任、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等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4000元。2018年8月,廣饒縣紀委給予李仁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資金予以退還。
墾利區水產供銷公司經理李云堂違規公款旅游等問題。2016年9月,李云堂前往三亞旅游,機票花費1380元;2016年11月,李云堂帶領區水產供銷公司5名工作人員到昆明、麗江、西雙版納等地旅游,花費28690元。以上費用共計30070元,由李云堂安排用公款支付。李云堂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9月,墾利區紀委給予李云堂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泰安市泰山林場副場長劉濤接受審查調查
據泰安市紀委監委網站,泰安市泰山林場(泰山林業管理局、泰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副場長(副局長),泰山景區旅游處黨總支書記、處長劉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泰安市紀委通報3起澄清不實舉報典型案例
關于澄清反映肥城市龍山小學鳳山校區副校長梁昌勇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8年6月,有群眾舉報反映梁昌勇等人到上海以學習名義旅游問題。經查,2018年4月24日至27日,該校根據需要安排梁昌勇等4名管理人員到上海市有關小學學習校園文化建設,全程由對口學校安排,無借機旅游問題。舉報問題不屬實,予以澄清。
關于澄清反映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執法大隊副隊長劉來義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8年5月,有群眾舉報反映劉來義在處理李某某與某石材廠事故糾紛中制作假勞動保障監察詢問筆錄問題。經查,2016年3月,劉來義等人對當事人進行勞動保障監察詢問并現場制作詢問筆錄,多人證明筆錄真實性,縣人民法院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均認可該筆錄真實性。舉報問題不屬實,予以澄清。
關于澄清反映泰安高新區徂徠鎮北黃崖村原村支部書記王增斌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2017年10月,有群眾舉報反映王增斌偽造參加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證明,私自套取國家優撫資金問題。經查,王增斌于1985年3月至1986年5月,參加“老山、者陰山”地區對越作戰。2007年8月起,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每月向其發放100元的農村無正式工作參戰人員補助。舉報問題不屬實,予以澄清。
泰安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原副支隊長霍興旗接受監察調查
據泰安市紀委監委網站,泰安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原副支隊長霍興旗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泰安市監委調查。
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技術部副部長徐延國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近日,經日照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嵐山區紀委監委對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技術部副部長徐延國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延國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國有資金放在賬外管理使用,數額巨大;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侵吞國有資產,涉嫌貪污犯罪。
日前,徐延國已被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被所在公司黨委開除黨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經市紀委監委與市檢察院協商,指定移送嵐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鑒于徐延國主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積極退贓,減少損失,經嵐山區監委研究并報市監委批準,嵐山區監委在移送嵐山區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臨沂市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費縣朱田鎮新河行政村原村委委員、小泉莊自然村負責人胡文良截留侵占低保款及親屬違規享受低保等問題。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胡文良任職期間,通過違規代持本村部分低保戶低保卡,先后多次私自提取低保款2820元用于個人消費和村務支出。胡文良的父親和妻子在其任職期間,違規享受低保待遇,并領取低保金13500元。另外,胡文良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9月,費縣朱田鎮黨委給予胡文良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相關違紀款物予以收繳。
平邑縣保太鎮張家白壤村黨支部書記陳修考騙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7年3月至8月,陳修考通過編造虛假資料的方式,為不符合條件的村民張某和孟某辦理危房改造,騙取危房改造款31000元,并將其中的10700元用于個人開支。2018年6月,平邑縣保太鎮黨委給予陳修考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相關違紀款物予以收繳。
蘭陵縣金嶺鎮上園村黨支部書記夏永會違規享受低保等問題。2009年11月至2014年6月,夏永會違規享受低保待遇,并領取低保款5664.2元。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夏永會違規為其父親夏某辦理低保,并領取低保款5242.2元。另外,夏永會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0月,蘭陵縣紀委給予夏永會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相關違紀款物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