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在機場擅自設攤、隨地吐痰 對個人可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重慶市民用航空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對機場管理機構授予了行政處罰權
上周召開的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民用航空條例》,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完善了機場地區執法體制。比如,在運輸機場地區擅自設攤經營、兜售物品,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禁煙區域內吸煙等行為,由機場管理機構實施行政處罰。
對違規攬客隨地吐痰處以罰款
在運輸機場地區違反一些禁止性規定,機場管理機構可以直接實施行政處罰了。
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了運輸機場地區禁止違反場容環境和公共秩序管理規定的行為,共20項。其中17項由機場管理機構依照市容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市場監督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這些禁止行為包括,違法排放廢水、廢氣、煙塵、粉塵等有毒、有害物質;損壞花木草地和綠化設施;擅自設置戶外廣告;在公共區域違反規定招攬旅客;擅自在非指定區域清洗機動車輛;隨地吐痰,禁煙區域內吸煙,亂扔雜物,隨地便溺,亂倒垃圾、污水等污物等等。
過去,上述行為的行政處罰面臨多頭執法的問題。條例施行后,違反這17項之一,由機場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對個人可以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可以處警告或者一萬元以下罰款。
航班延誤取消應公布原因做補救
條例堅持立法的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了機場地區綜合管理。
比如,為了便于旅客及時、便利地了解機場地區的各種相關信息,條例規定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應當通過信息顯示屏、廣播、網絡等多種方式向旅客提供航班計劃、航班實時到達和出發時間、機場地區公共交通班次等信息。
為了進一步體現便民利民,規定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運輸機場配備候機、餐飲、停車、郵政、通信、金融、醫療急救、公共衛生以及無障礙等設施、設備。
同時,條例規定,運輸機場公共服務信息應當與其他交通運輸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并納入綜合交通運輸信息服務平臺,及時向社會發布。
航班發生延誤和取消,航空運輸企業、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及時通知旅客,連續公開發布有關航班延誤或者取消的信息、原因及補救措施。因航班大面積延誤造成運輸機場地區大量游客滯留和地面交通堵塞的,運輸機場所在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疏散旅客、疏導交通。
餐飲零售等不得任意抬高價格
在機場做經營服務,價格方面不能“任性”。
條例規定,運輸機場地區內的停車、廣告、零售、餐飲、通信和航空地面服務等經營性業務,機場管理機構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有償轉讓經營權。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與取得經營權的單位、個人簽訂協議,明確服務標準、收費水平、安全規范和責任等事項。
取得經營權的單位、個人應當守法經營、文明服務,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不得任意抬高物價、從事不正當競爭、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等。
此外,設立專章加快推動我市通用航空事業發展。條例明確了通用航空的總體要求和地方人民政府發展職責。具體包括從事通用航空規劃、建設、運營服務等活動應當遵循的總體要求和相關規定,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有關建立協調機制、推動拓展通用航空服務、支持通用航空應急救援發展等方面的職責。
還明確了通用航空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具體要求。條例從通用航空專項規劃和通用機場布局規劃編制、通用機場項目立項審批、直升機起降點預留、協調航空服務站建設與運營以及配合做好飛行安全監管等方面,明確了管理的具體要求。
授予行政處罰權破解執法缺位
近日,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山就條例作解讀時表示,條例授權機場管理機構對違反機場地區場容環境和公共秩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從而解決機場地區因區域集中、違法種類分散等因素可能引發的執法缺位、多頭執法的問題。
張山介紹,條例授權機場管理機構實施行政處罰主要基于三點考慮。首先是有法可依,其次是有例可循,第三是管理需要。這些違法行為多為輕微的違法行為,且分屬多個不同行政部門管轄,在管理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執法缺位。同時,機場管理機構由于缺乏管理權限和執法權限,實施管理的效果也不明顯。條例授權機場管理機構負責機場地區場容環境和公共秩序管理并實施綜合執法,是提高民用機場管理水平,提升機場服務的質量的重要手段。
張山表示,為避免授權擴大化造成不良影響,條例對授權范圍也作了嚴格限制,僅限于影響機場地區場容環境和公共秩序的一般違法行為。針對盜竊、故意損毀公共設施,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等治安管理處罰法已經對法律責任和處罰主體有專門規定的違法行為,條例規定機場管理機構發現后應當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或者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重慶植物檢疫條例修訂草案通過
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重慶植物檢疫條例(修訂草案)》,新修訂的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加大了相關法律責任。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山表示,由于《重慶市植物檢疫條例》出臺時間較早,限于當時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所設置的罰款額度較低,使得相關的違法成本太低,起不到應有懲戒作用。
為此,條例加大了無有效植物檢疫證書或者證物不符調運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承運植物、植物產品無有效植物檢疫證書或者證物不符的,所有者或者經營者逾期不除害處理等情形的處罰幅度,有利于促進社會主體進一步做好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