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湖南省婁底市長青地下商業街一公共廁所旁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中年男子持刀捅傷了兩名女子,造成一死一傷。據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通報,2018年12月17日下午,婁底中院依法對該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被告人謝方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8年7月3日晚19時30分許,被告人謝方偉在婁底市婁星區長青地下商業街C區的公共廁所外及商業街B4出口處持尖刀連續捅刺兩名女性,致一名女性死亡,一名女性輕微傷。當晚,謝方偉在婁星區萬寶鎮萬寶村被公安民警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方偉持尖刀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微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謝方偉犯故意殺人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謝方偉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