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民許女士家住歷城區御山首府小區,去年8月剛收房。1月1日,許女士來到裝修好的新房準備添置家具時,卻發現自家衛生間污水倒灌,把地板和家具都泡了,損失超過萬元。1月4日,御山首府物業回應稱,污水倒灌是因樓下業主未關窗管道被凍導致,和物業沒有關系,建議許女士和樓下業主走法律途徑解決。

污水是從衛生間里倒灌進來的。 受訪者供圖污水是從衛生間里倒灌進來的。 受訪者供圖

  剛裝修好的新房被泡

  許女士介紹,他們小區于去年8月份交房,之后她就開始裝修,一直忙活到11月才弄完。新房裝修好后,她又陸續添置了些家具。1月1日下午,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許女士一家人齊聚濟南,她也打算趁這個機會買最后一件家具——床,沒想到剛打開門就驚呆了。

  “家里到處是污水,人根本進不去,還有一股子味。”許女士說,看到家里一片狼藉,她當時有點蒙,后來經過檢查才發現水是從衛生間里流出來的。“我看的時候,馬桶里的水還在往外冒,看樣子是污水倒灌。”許女士表示。

  倒灌的污水流進好幾間屋子,除了新鋪的地板被泡外,部分家具也被水浸泡。“當時地板上只剩一點水了,但沙發等家具地下有冰碴,估計之前的水比較深。”許女士說,為了避免進一步損失,她隨即關閉水閥,疏通主管道保證污水不再倒灌,并喊來保潔員將家里積水清理干凈。

  好好的管道為什么會污水倒灌呢?許女士認為是物業管理問題,便找到了小區物業討要說法。“物業說是我們樓下的管道不通導致我家往外回水,他們只能幫助鄰里之間協調,并不負責任。”許女士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后來她也聯系到了樓下業主,樓下業主告訴她交完房就沒去過,因此污水倒灌也和他沒關系。

  “剛交完房就污水倒灌,要么是質量問題,要么是物業沒有做好保溫,這么粗的主管道如果保溫做好了,正常來說不會出事。”許女士說,由于地板被污水泡過沒法再用,所以事發后第三天,她就把地板拆了,再加上部分家具和衣服被泡,損失超過一萬元,因此她希望物業能賠償她的損失。

  物業稱樓下業主負責

  1月4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聯系到御山首府小區物業。物業孫經理告訴記者,他知道許女士家污水倒灌一事,經過排查發現是樓下業主未關窗使管道被凍住導致的。“防凍提醒都有,保溫措施也有,都是針對公區的。”孫經理認為,他們物業已經盡到了責任,至于業主家里的管道他們沒法入戶做保溫。

  孫經理說,他們小區剛交房不久還未供暖,而他們通過查詢得知許女士家樓下業主曾來過新房,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未關窗戶,這才導致管道在低溫狀況下被凍住,造成污水往樓上回水,因此此次事故是樓下業主的責任。“我們物業之前也幫他們協商過,但樓下業主不承認,建議業戶通過法律途徑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孫經理表示。

  山東舜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建華認為,首先要調查清楚污水倒灌的原因,如果確實是樓下管道被凍導致的,那么小區物業和樓下業主都有一定責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房屋公用設施包括上下水主管道和暖氣主干線等。作為公共設施的維護方,即使物業做了防凍提醒,但也不算盡到了義務。

  此外,如果是因樓下業主未關窗戶直接導致管道上凍,該業主也應承擔一定責任。王建華建議許女士走法律途徑維權,可以把物業和樓下業主一并起訴,先申請司法鑒定,弄清楚污水倒灌的真實原因,再由法院根據事故原因判定物業和樓下業主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比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戚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