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制定農業脫貧攻堅工作作風建設“十要、十不準”,進一步壓實責任,嚴肅工作紀律,加強農業脫貧攻堅工作領域作風建設,確保脫貧攻堅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
一是站位要高,不準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定不移承擔起脫貧攻堅的政治使命和政治責任。不得在實施精準方略、提高脫貧實效上講條件、打折扣,確保如期全面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二是責任要明,不準在農業脫貧攻堅工作中推諉扯皮。嚴格執行省負總責、市抓推進、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層層落實農業脫貧攻堅工作責任,形成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要做好工作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員調配、推進實施等各項工作。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分工明確、統籌協調的工作機制。不準在脫貧攻堅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對上級的部署要求落實不及時、不到位。
三是思路要清,不準在農業脫貧攻堅目標制定上脫離實際。要緊密結合農業農村工作實際,理清思路,認真研究制定農業脫貧攻堅工作目標。不準脫離現行國家脫貧標準,既不能降低標準、影響質量,也不能調高標準、吊高胃口。按照《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要求,明確時間節點,咬定目標、精準發力,加快脫貧致富步伐,確保2020年全面完成農業脫貧攻堅任務。
四是作風要硬,不準在農業脫貧攻堅工作中搞形式主義。農業扶貧要落實到為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上,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扶貧結果真實。不準搞“走讀式”“掛名式”幫扶,不能以簡單的送錢送物代替結對幫扶,定點幫扶不能“一送了之”;不準搞“文山會海”、召開沒有實質性內容的會議、下發沒有政策含金量的文件,用會議、發文件等代替工作落實。
五是處事要公,不準在扶貧項目資金安排上以權謀私。要嚴格按制度辦事,落實工作程序,加強監督管理,不準截留、擠占、挪用、貪污扶貧項目資金,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不準在扶貧項目資金安排方面發生辦事不公、以權謀私、優親厚友、與民爭利、吃拿卡要、虛報冒領等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
六是調研要深,不準在調研督導中給基層增加負擔。緊盯農業脫貧攻堅工作中的關鍵環節,聚焦政策落實、扶貧舉措、干部作風、掃黑除惡、脫貧實效,深入開展調研,建立“問題臺賬”和“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不準到基層搞無明確目的、無實質性內容、重復或輪番調研,分散基層的精力。工作調度要精簡,不準增加填表報數頻次,加重基層的負擔。
七是施策要準,不準在產業幫扶中盲目跟風。扶貧措施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綜合考慮貧困戶身體狀況和生產條件開展產業幫扶。充分發揮農業農村部門貼近基層、貼近農村、貼近農民的優勢,深入實施農業脫貧攻堅“五大工程”,把“有能力”的“扶起來”,“扶不了”的“帶起來”,“帶不了”的“保起來”。不準盲目跟風、搞一刀切;不準違背農業生產自然規律和貧困戶意愿,簡單發放種苗和生產資料;不準不顧貧困村基礎條件,盲目上項目、搞建設。
八是標準要高,不準在落實農業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上搞變通、打折扣。要始終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瞄準脫貧目標,嚴格脫貧標準,切實提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質量和實效。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如何退,全過程都要精準。不準搞欺上瞞下,弄虛作假;不準搞數字扶貧,虛假扶貧;不準在落實農業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上蜻蜓點水,大而化之。
九是宣傳要實,不準為脫貧攻堅成效“貼標簽”。各地要及時總結農業脫貧攻堅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以真情實例激發貧困群眾“我要脫貧”的內生動力。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業扶貧政策和脫貧攻堅工作在群眾中的知曉率,組織更多社會力量參與農業脫貧攻堅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群眾路線,不準花錢請新聞媒體、專家學者為扶貧總結經驗、開研討會,為農業脫貧攻堅“貼標簽”。
十是紀律要嚴,不準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違規違紀。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守住底線,不越紅線。嚴禁利用崗位、職務、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杜絕發生違規違紀行為。全力做好農業脫貧攻堅工作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建立健全黑惡犯罪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對受理發現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線索,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辦理;對涉及“保護傘”或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辦理。
閃電新聞記者 劉金旺 濟南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