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節期間,打麻將違法又成熱門話題。小編準備了一份冷知識,從四個維度跟你聊聊麻將打多大會違法。
首先,違法邊界在哪里?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賭資多大算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于“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并未有統一規定,而是授權地方制定相關的裁量標準。上海針對“賭資較大”的標準為: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或者現場查獲的人均賭資在400元以上。山東的標準為:人均參賭金額在2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600元以上。吉林的標準為: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遼寧的標準為:個人賭資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第三,什么是情節嚴重?
一般來說,賭資金額高、賭博人數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涉及未成年人賭博等情形都可能構成情節嚴重。如果單純從賭資來看,各地的規定也有所不同。上海針對“情節嚴重”設立的標準為:個人賭資在5000元以上;或者現場查獲的人均賭資在10000元以上。山東的標準為:人均參賭金額5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2000元以上。吉林的標準為: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2000元以上;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8000元以上。遼寧的標準為:個人賭資在2000元以上。
最后,親戚之間打點麻將不算違法。
根據公安部《關于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對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澎湃新聞)
延伸閱讀:
山東法規是這樣規定的
《山東省公安機關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魯公通〔2010〕137號)第七十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為賭博提供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情節嚴重:
(一)為賭博提供條件,非法獲利500元以上的;
(二)以營利為目的,提供賭博機的;
(三)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或者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或者為賭場多次接送參賭人員的;
(四)向參賭人員放貸的;
(五)為賭博提供條件受過處罰,又實施該行為的;
(六)組織、招引他人赴境外賭博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2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6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情節嚴重:
(一)在公共、娛樂服務場所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二)參與賭博人數8人以上的;
(三)人均參賭金額5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2000元以上的;
(四)因賭博受到處罰,又賭博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