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3月1日,備受關注的《濟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施行,鼓勵倡導文明行為、對不文明行為重點整治,以立法促文明、以法治護文明。立法之后,市民要如何遵守執行,城市文明,還有哪些需要提升?即日起,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推出“我為濟南‘閱卷’·直擊城市陋習”系列策劃,助力文明濟南,讓濟南更有魅力。

  作為道路交通的參與者,不少市民對于非機動車逆行現象習以為常,由此引發的事故更屢見報端。隨著濟南對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的加大,非機動車逆行狀況得到改善。近日,記者在多個路口觀察發現,在有抓拍設備、交警執法的路口,非機動車逆行現象明顯改善;而當交警一撤很快又恢復到原狀。不少被逆行非機動車撞到的車主坦言,比起賠償損失,讓這部分人認識到逆行危險性更重要。

  二環東路與華龍路路口北段,兩輛由北向南逆行的非機動車與一輛順行車擦肩而過。

  有監控路口:

  1小時77輛

  逆行現象明顯減少

  作為濟南市最先使用的非機動車逆行抓拍設備,二環東路與華龍路路口南北兩端兩個抓拍攝像頭已投入使用三月有余。據悉,該套抓拍設備專盯逆行騎車人,進行人臉識別落實身份,并將相關違法者的信息公示在該路口東南角的交通違法曝光臺上。

  2月26日10點40分,二環東路與華龍路路口,機動車、非機動車來來往往。南端的抓拍攝像頭沖著北向,距離路口約有百米,十分顯眼。一名身穿紫色外套的老年人騎著電動車從抓拍攝像頭下逆行駛過;緊接著,三輛電動車挨個逆行而過……1小時內,此處逆行的電動車、自行車達77輛。

  與之相對,路口北段還有一個抓拍攝像頭,沖著南向。該處還立著一塊“嚴禁逆行”的提示牌,牌上標注,根據逆行相關處罰規定,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如果違反,將被處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如果拒絕接受處罰還可能被扣留車輛。

  盡管提示牌的位置如此顯眼,仍舊擋不住逆行的非機動車。11點50分,一名外賣小哥全然不顧順行車輛,見縫插針穿行而過。粗略計算,由此往后的10分鐘里,有20輛非機動車由北向南逆行經過。

  “逆行的電動車明顯比以前減少很多。”作為出入小區的必經路口,百花小區的張先生對于路口安裝的抓拍設備頗為認可。從周邊住戶的體驗及媒體此前的公開報道中,視頻安裝之初,在此逆行的非機動車每分鐘達三四輛,遠高于現在數字。

  明顯改善也發生在經十路舜耕路路口。該路口是濟南首個“人臉識別”系統試點。2月26日下午,記者在此觀察,半小時內該路口有14輛電動車闖紅燈。家住經十路山工宿舍的李先生稱,自從該路口使用“人臉識別”,非機動車逆行的現象明顯減少,“家里老人平常靠輪椅出行,起碼不用擔心被電動車剮蹭了”。

  無監控路口:

  交警在秩序良好

  交警不在肆無忌憚

  2月25日至26日,記者在多個路口對濟南市電動車出行狀況進行走訪觀察,發現在有抓拍設備、交警執法的路口非機動車逆行現象明顯少于沒有交警執法的路口,部分路口交警執法時電動車還算遵章守法,但交警一撤很快就恢復原狀。

  “年前效果剛有所改善,年后又開始沒秩序了。”每天開車上下班,經過經十路武警總隊到濟南東高速路口路段時,面對扎堆逆行穿梭的非機動車,王天都會倍加小心。“從輔道上,直接穿過經十路,來往車速那么快,真的太嚇人了。”

  “交警說監控會自行抓拍,可恐怕到時就晚了。這種路段車速那么快,一旦發生事故就是大事故。”王先生稱,為此,自己曾不止一次向交警部門反映,也引起了交警部門的重視,2018年底,交警也曾專門在此巡查,逆行情況有所改善。“可年后一旦沒有交警監管了,逆行現象又開始死灰復燃了。”

  2月26日11時,在文化東路與山大路路口,此時該路口的車流量很大。粗略計算,30分鐘內該路口逆行的非機動車有65輛,甚至有家長載著孩子逆行,還有兩輛電動車差點與一輛灑水車相撞,非常驚險。此外,由于路口還是紅燈時,就有電動車經斑馬線搶先開到馬路中央,待綠燈剛亮起時,電動車已經通過了路口。

  隨后,記者又來到濟南濼源大街與趵突泉南路路口,發現這里電動車逆行的情況更嚴重。雖然不是高峰時段,此處的交通流量仍然很大,每一輪紅燈,路口就有十多輛電動車闖信號。該路口在這個時間段并沒有交通協管員,電動車也變得肆無忌憚。一輛原本北行的黑色電動車突然左轉,往西逆行而去。緊接著,兩個外賣小哥從右車道直接橫穿馬路,來到左車道,在機動車道飛馳,逼得車輛紛紛躲閃。粗略統計,十分鐘時間,該十字路口就有20多輛電動車逆行。

  行人的無奈:

  一旦發生事故就逃逸

  被撞者自認倒霉

  非機動車逆行源于車主對安全事故的不以為意與僥幸心理。而一旦發生事故,僥幸心理又讓不少逆行車主選擇溜之大吉,而被撞車主只能自認倒霉。

  “不想與對方再有任何牽扯,太不地道了。”時隔五個多月,提及上次被撞經歷,蔣女士依舊氣憤。2018年9月11日7:30,蔣女士在歷下區文化東路騎行,突然一輛逆行的電動車躥過來,由于躲閃不及,她連人帶車摔倒在路上。

  現場事故認定,交警判定逆行電動車車主負全責。“他口頭答應得好好的,半路卻跑了。”蔣女士說,肇事者承諾陪自己去醫院,然而途中,他卻溜之大吉。

  經檢查,蔣女士腿部、手部均不同程度受傷。“醫藥費、修車費都是自己出的。”為此,蔣女士也曾事后電話聯系過肇事者,可對方惡語相對,始終不出面解決問題,到最后索性拒接電話,“如今找不到人,只能自認倒霉。”

  離事發地不遠,周女士也有類似遭遇。周女士駕車經過文化西路與趵突泉南路交叉口,當她準備進入輔道右拐時,迎面而來一輛逆行電動車。盡管電動車躲閃過去,但還是與周女士的車發生剮擦。

  電動車車主當即破口大罵,可當周女士要下車與其理論時,車主卻騎車而去。“逆行,態度還那么惡劣。”看著車從頭到尾一道長長的劃痕,周女士十分無奈。為此,周女士報警求助,但交警告知,由于沒有監控、照片等證據,很難追查。

  2018年12月1日,張文開車經過經十西路擔山屯浙商大廈附近,由西向東行駛時與一輛逆行電動車剮蹭。但與周女士遭遇類似,張文還沒下車,電動車車主早已溜之大吉。“沒有照片、沒有監控,交警沒法出責任認定書,車輛剮蹭只能自費修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杰 實習生 賈奧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