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張尼)三八節當天,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了近年來該院審理的離婚案件中涉過錯情況。數據顯示,離婚訴訟近七成過錯系違背忠實義務及家庭暴力,此外,離婚糾紛過錯受害方主要為女性。

離婚訴訟七成過錯系不忠及家暴
據不完全統計,北京二中院近三年共審理離婚糾紛案件766件,分別為2017年358件,2018年378件,截止2019年3月30件。
所有案件中,當事人明確以過錯為由主張賠償的有109件,除去撤訴及調解結案的案件,其中以非婚同居、與異性有不正當關系、出軌等違背夫妻忠實義務為由主張權利的有35件,占46.1%,以家庭暴力為由主張權利的有18件,占23.7%,以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不盡夫妻之間扶助義務等其他理由主張權利的有23件,占30.2%。
同時,調研發現,夫妻一方以過錯為由起訴主張權利的絕大多數都為女性,得到法院支持的比例約為19.7%。
在審判實踐中,當事人主張對方具有違背忠實義務和家庭暴力過錯的約占70%,成為起訴主張賠償的主要過錯。
兩種主要過錯中,違背忠實義務逐漸呈現多種類型,包括與異性存在不正當關系、婚內與第三方生子、婚內與他人同居等;而導致感情破裂的另一大元兇家庭暴力,則往往因當事人權利意識差,大多選擇忍氣吞聲,證據也未及時保存,導致法院最終難以認定。
離婚糾紛過錯受害方主要為女性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發布的離婚糾紛專題報告顯示,全國離婚糾紛一審審結案件中,原告為女性的占73.40%,
北京二中院統計的離婚糾紛中,近九成案件為女性起訴離婚。此類案件中,違背忠實義務、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以男性居多,女性及家人被侵權程度較高。

夫妻因為啥起訴離婚?
——閃婚閃離
北京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長劉洋介紹說,調研發現,當前離婚人群年齡呈現低齡化,其中相當一部分起訴至法院離婚的夫妻婚前認識時間短,雙方通過婚戀交友網站或父母介紹相識,彼此缺乏了解,草率結婚。
婚后逐漸發現雙方生活方式、理念差距較大,加之缺乏有效溝通與交流,因家庭瑣事使矛盾激化,發生出軌、家暴等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引發離婚糾紛。
——夫妻地位失衡
劉洋表示,當今社會,人們生活節奏加快,生活壓力加大,面對職場競爭殘酷的社會現實,少部分人往往忽視自我心理疏導、情緒控制,將工作中的負面情緒帶到家庭生活中。同時,處于經濟和社會地位強勢的家庭成員在生活中往往居于主導和支配地位,一旦發生家庭矛盾,處于弱勢地位的成員通常會成為發泄對象。
在北京二中院審理的案件中,部分女性在婚后及產后較長時期脫離工作崗位,夫妻間缺乏良好溝通,導致夫妻間感情出現問題,男性在此期間出軌。這也是女性經常成為離婚糾紛中要求損害賠償一方的重要原因。

——家庭觀念淡漠
家庭觀念淡漠也是離婚糾紛案件主要過錯行為的產生原因。
劉洋介紹說,當前社會不良誘惑較多,部分當事人自身意志不堅,受不良風氣影響,漠視婚姻義務,缺乏家庭基本責任感。
一部分當事人價值觀念扭曲,缺乏婚姻道德觀,在訴訟中竟主張一夜情類型的偶發行為不能稱為過錯。同時,酗酒賭博、吸食毒品、重婚、包養情人等社會不良風氣也一定程度影響著婚姻和家庭和諧。
——女性對家庭財產控制力較弱
在家庭財產方面,劉洋表示,當前家庭財產類型層出不窮,不再局限于不動產、機動車、銀行存款,股權、債券、保險、知識產權等無形財產類夫妻共同財產占比逐步增大,特別是股票、基金、保險逐步成為家庭理財的主戰場。
而部分女性對家庭財產控制力較弱,加之家庭財產類型多樣,若男方有意隱瞞掩飾,女方很難及時發現財產變動異狀。而法院僅根據資金往來的數額在訴訟中作出過錯定性存在相當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