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女子冒充北京市監(jiān)獄管理局工作人員并私刻公章,謊稱可以從單位低價購買到中石化、中移動等儲值卡,詐騙王某等29名被害人貨款共計3300余萬元。新京報記者今日(3月13日)獲悉,女子田某因犯詐騙罪一審被北京市二中院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并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自稱獄警出手闊綽 老公也被忽悠
2018年11月16日,田某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案發(fā)前處于無業(yè)狀態(tài)。在司法機關查處田某的時候,她生活闊綽,名下有房、寶馬車,勞力士手表和23個奢侈品包。
最初,被害人王某是在2015年4月做旅游團領隊時認識的田某,田某告訴王某自己是獄警,還發(fā)穿警服的照片。2016年,田某通過微信告訴王某,自己有中石化儲值卡,是單位福利,可以8.5折賣給他。因每隔一段時間,田某就發(fā)各種證明她單位的照片,王某深信不疑。還以7.5折到9折不等的折扣多次從田某處買卡,但只得到過一次上萬元的儲值卡,后來的卡都被對方以“單位儲值卡變少”為由沒有兌現(xiàn)。通過交易記錄,王某被騙700多萬元。
其他受害人的經(jīng)歷都比較類似,都是先收到過打折卡,然后再打錢過去后就都沒有兌現(xiàn)了。在大家要卡時,田某還編造自己可以從上級領導那里拿到1個億額度儲值卡的謊言,拖延時間。
而田某的丈夫劉先生也蒙在鼓里。他說,2010年左右,田某說通過父親關系調到北京市監(jiān)獄管理局工作。田某還說過通過單位能拿到低折扣加油卡,他知道田某賣卡的事情。家里有田某給丈夫買的表,有一些奢侈品包,夫妻二人還買了寶馬車。
田某庭上交代稱,車輛是價值300多萬的寶馬5系。其丈夫劉先生稱,買寶馬車時,他出了10萬,剩下的錢都是妻子出的。

法院認定詐騙29人3300余萬
庭審中,田某對罪名無異議,但對詐騙金額提出異議。她說自己是原價購買儲值卡,部分低價兌付給對方,而剩下的卡就“欠著”,直到最后難以填補窟窿,債主找上門來。辯護人認為,田某高價買入、低價賣出行為并無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不構成詐騙罪;此外,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田某金額有誤。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田某于2016年至2017年11月間,冒充北京市監(jiān)獄管理局工作人員,私刻該單位公章,謊稱能夠通過內(nèi)部政策低價購買到中石化、中國移動等儲值卡,先后騙取被害人王某、馮某、商某等29人貨款共計3300余萬元,后將錢款用于個人消費。2017年11月29日,王某、馮某等人將田某扭送至公安機關。
法院認為,田某構成詐騙罪,雖然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有認罪悔罪表現(xiàn),但詐騙行為造成被害人損失特別巨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