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左豐岐
25日,從省能源局了解到,日前該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全省采深超千米沖擊地壓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通知。據通知要求,全省19處采深超千米沖擊地壓生產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由4260萬噸/年調整為3402萬噸/年,核減858萬噸/年,壓減20.14% 。
今年1月份,國家煤礦安監局下達文件,對于超千米的沖擊地壓煤礦與瓦斯突出煤礦進行停產檢查,需論證后才可復產。山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針對省內實際要求,沖擊地壓煤礦復產后,在現有產能基礎上核減20%產能組織生產。
為此,省能源局專門調整了全省采深超千米沖擊地壓礦井核定生產能力,《通知》要求,全省采深超千米沖擊地壓生產礦井19處,核定生產能力由4260萬噸/年調整為3402萬噸/年,核減858萬噸/年,壓減20.14% 。其中新建礦建礦井雙合煤礦要在申請投產后,立即核減20%產能。全省采深超千米沖擊地壓礦井要嚴格按照調整后的核定生產能力做好生產計劃安排,科學均衡地組織生產,確保月度、季度、年度產量均符合規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