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發改委獲悉,2019年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已下達,總計10億元。其中,黃河灘區居民脫貧遷建工程3000萬元,基層醫療衛生設施6000萬元,惠民流通設施項目2500萬元。

  相關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兩個責任”,項目單位是投資計劃執行和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對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實施效果負總責。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作為項目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隨時掌握項目建設情況。規范項目和資金管理,嚴禁未經批準擅自更換建設項目或變更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省預算內投資要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省預算內投資項目實行按季調度,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按要求報送本批投資計劃項目開工情況、投資完成情況、工程形象進度等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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