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關于臨沂育才小學一學生被教師毆打致傷事件的情況說明

一、基本情況一、基本情況

  4月30日上午11:05,育才小學教師郭某為二年級一班上體育課時,學生劉某不遵守課堂紀律,郭某為維持課堂秩序,用手推了劉某一下并致其摔倒在地。中午放學后,涉事教師帶受傷學生到衛生室檢查,醫生開了消炎藥給學生服用。18:05,劉某家長撥打110報警后帶受傷學生到醫院檢查,大嶺派出所出警并到學校調查取證,并將涉事教師滯留。涉事教師在派出所多次向學生女家長及學生本人表示歉意,學校負責人到派出所與學生家長交談并表示歉意。

  5月1日上午,涉事教師家屬與受傷學生家長一同再次到醫院檢查。經檢查,劉某兩顆上門牙各摔掉一小部分。涉事教師兒子將500余元慰問品及1000元現金放到家長車上,1000元現金被退回。

  5月1日上午,學校分管教干、涉事教師與學生家長在學校面談學生賠償事宜,學生家長表示自己經商,現在不談賠償的事,等檢查結果出來后再說。下午花費300余元對學生受損牙齒行補牙手術,涉事教師家屬欲支付費用,被學生家長拒絕。

  5月1日晚,學校分管教干、涉事教師及其家屬攜帶500余元慰問品及現金3000元到學生家中探望,等候一個多小時后進入其家中,現金被退回。

  5月4日晚,學校分管教干、涉事教師及其家屬攜帶現金3000元再次到學生家中探望,涉事教師表示,所有已發生及后續治療費用由其負擔,且給予一定經濟賠償。學生家長以檢查周期較長、自己經商有錢為由,不接受經濟賠償。

  此后,涉事教師家屬幾乎1、2天聯系學生家長。5月19日,涉事教師家屬再次聯系學生家長,家長始終在描述學生病情,閉口不談賠償一事。涉事教師家屬欲帶學生到醫院治療,家長表示如去醫院治療將會聯系,但其一直未與涉事教師及家屬聯系。

  5月20日上午10時,學校負責人再次到派出所了解事態發展情況,并積極尋求妥善解決辦法。

  因學生家長不接涉事教師及學校人員電話,5月20日10:53,涉事教師給學生家長發短信表明態度并協商解決方案。11:22劉某父親回電涉事教師,表示:“如果我到教體局反映,將開除你公職;給派出所說聲,就要判你三到五年,這樣你損失就大了。我做生意一月最少掙5到6萬,你這點錢我看不上,問你要50萬,你又賠不起。你看著給吧。”

  5月23日晚,學校分管教干、涉事教師及其家屬攜帶500余元慰問品再次到其家中商討解決,仍未果。

  5月24日上午,大嶺派出所通知學生家長到派出所協調解決,學生家長未到。下午2:00,學生家長到大嶺派出所,學校負責人及涉事教師一起到派出所進行協調。大嶺派出所所長表示:此事發生在學校,起因是教師為了維護教學秩序,是職務行為。學校、受傷學生家長任何一方不得在網絡上歪曲事實真相、發布公安機關取證的視頻等資料。前期,學校及教師積極跟進處理此事,因未達成統一意見,建議學校派出工作組于本周末和學生家長一起帶受傷學生到醫院找主

  治醫師檢查并出具專家意見。學校負責人表示,學校一定積極作為,學校為學生購買的校方責任險在受傷學生相關手續完備后,第一時間賠付給學生家長。經派出所協調,雙方約定于5月25日再次到人民醫院檢查并找主治醫師出具專家意見,并于5月27日再到大嶺派出所協調解決。

  二、處理意見

  鑒于涉事教師學生管理失當的行為,根據師德師風建設相關規定,經學校黨總支研究,決定給予涉事教師警告處分、全校通報批評、兩年內不得評優樹先、本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的處理決定。

  三、下步措施

  1。區教體局將繼續跟進關注,推進問題盡快妥善解決;

  2。將在全區各學校幼兒園進一步強化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2019年5月24日

  (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