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中的白色奔馳轎車上,一名四五歲大小的男童上半身探出天窗,一雙小手在車頂上坐彈琴狀,18日,這樣一則短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配著優美的鋼琴曲,音樂優美,男童可愛,但看到視頻的網友卻分外揪心。這樣就不怕孩子出危險?坐在車里的是孩子媽媽嗎?難道就這樣放任孩子?


有人將此視頻推送給你濟南交警公號,向濟南交警舉報。接到接報后,濟南交警支隊啟動信息研判,鎖定了該車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濟南交警直屬大隊民警進行了詳細調查并與駕駛人伊某取得聯系。6月20日上午,駕駛人伊某到交警隊接受處理。
將身體探出天窗屬于交通違法行為,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七條“機動車行駛中,不得干擾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的規定。依據《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應對乘坐人員予以罰款。因乘坐人未滿6周歲,民警依法對乘坐人的監護人伊某(系該車駕駛人)進行了警告和批評教育。駕駛人伊某主動承認錯誤,現場寫下了檢討書,保證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意識。
濟南交警提醒:孩子在汽車行駛中將身體部位探出窗外不僅是違法行為,更存在巨大安全隱患,一但駕駛人采取緊急制動,孩子處于無安全帶保護的無固定狀態,很可能因慣性受到重創;如果前方有限高桿等障礙,車輛駛過很可能受創;天窗的形狀類似于一個刀片,在閉合時的夾持力也會對身體造成危險。請廣大駕駛人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