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通過法院拍得1506畝林地有證無地 膠州市自然資源局:管不了

  齊魯網青島7月7日訊 2015年,臨沂沂水的盧先生花了近一千萬從青島嶗山區法院拍了1506畝林地,然而,到現在這塊地還沒有找到。

  盧先生告訴記者:“我們來回跑了上百趟 ,四五年的時間, 600多萬投下來的土地和林地 ,到現在為止沒找到,1506畝就憑空這樣蒸發了嗎?”

  盧先生是做木材生意的。2015年他和合伙人王先生得知,青島膠州市膠西鎮小行村西森林資源資產正在網上進行司法拍賣。于是兩人商量,最終以最高價1108萬元拍得了小行村西1100畝和1506畝兩塊林地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誰曾想,這拍賣一成交,麻煩接踵而來。

  “然后我就去膠州市林業局, 按照這個林權證去辦理采伐證。 膠州市林業局給我們辦理了其中的一個 1100畝的采伐證。另一個1500多畝的采伐證 ,說是沒有這片土地 ,也沒有這個樹木。 ”

  同時,小行村村委會也告訴盧先生,村里沒有這個1500畝的土地。

  膠州市膠西鎮小行村村主任薛緒江向記者出示了當時的林地承包合同。合同顯示,當時法院的被執行人確實只在村里承包了兩塊面積各為1100畝的土地,一共2200畝林地,但并沒有1506畝這塊土地。至于林權證怎么出來的,他也不清楚。

  隨后記者跟隨盧先生來到了當地的林業主管部門——膠州市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1500畝有證沒有地,不知道哪個環節搞錯了。

  有證沒有地這種說法讓盧先生無法接受。那么,法院在進行司法拍賣時,是否了解1506畝林地不存在的情況,對于林地以及地上的林地又是怎么認定的呢?

  青島嶗山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吳志堅介紹說:“本案申請人叫薛紅。被執行人是兩個, 一個是張秀杰, 一個是張希云 。2017年, 是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嶗山法院執行 。然后我們就對這兩塊林權首先進行了續封。續封了之后啟動了評估拍賣程序, 委托到我們法院的司法鑒定中心之后,到現場對這兩塊兒林地進行了現場的勘察,、測量 ,然后形成了一個評估報告。之后我們向膠州林業局送達了成交拍賣的成交裁定,以及協助辦理過戶的協助辦理通知書 。”

  隨后,法官向記者出示了當時查封的兩塊林地的林權證復印件,一個為2007年11月7日辦理的膠林證字(2007)第3700045034號林權證,其中顯示面積1100畝,植被株數88000棵。另一個為2008年3月31日辦理的膠林證字2008第3700042329號林權證,其中顯示面積為1506畝,植被株數為120480棵,并且這份林權證上清楚地標明了這塊林地的地址。

  吳志堅表示,在測量的時候,林權證和當時的地址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向膠州林業局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之后,他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然后買受人又向嶗山法院來反映這個問題 ,我們通過跟膠州林業局的負責同志的交涉,發現可能確實存在問題。”

那么盧先生的損失該誰來挽回呢?

  那么盧先生的損失該誰來挽回呢?

  沒有地怎么辦出的林權證呢?“他就這么個程序,我懷疑讓人家給騙了,我懷疑提供的證明都是假的。”膠州市自然資源局的工作人員說,“沒法管,管不了 。”

  (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