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色盲男子造假幣被抓 民警:太假,根本用不出去
四川遂寧一名24歲男子趙某,在網上跟別人學習制造假幣,并買來打印機、墨盒、金線紙等工具,由于自己是色盲,其女友就幫忙遞紙和辨別顏色。結果,花了幾千元“造”出來了2000多元假幣,兩人雙雙被警方抓獲。10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因犯偽造貨幣罪,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其女友也獲刑1年零6個月。

遂寧市公安局河東新區分局靈泉派出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日前,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獲取一條重要線索:一名趙姓男子在網上購買設備,在家自己制造假幣。掌握該線索后,河東新區分局立即安排刑警大隊、靈泉派出所展開偵查工作。經過長時間的蹲點布控守候,最終,民警確定了趙某所在的居住屋,隨即,民警對該居住屋進行突擊檢查,現場將趙某及其女友張某抓獲。在其住處,民警搜出少量偽造的1元、5元、10元、20元面值的假幣,以及打印機、墨盒及金線紙等作案工具。
“整個收繳的假幣大概有2000多元,但通過我們觀察,假幣比較假,根本用不出去?!鞭k案民警介紹。


據趙某交代,他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一次偶然機會,他在網上發現有專門的QQ群傳授交流制造假幣的“技術”,他就跟著學起來。感覺掌握一定“技術”后,趙某便花了幾百元錢在網上購買了打印紙、墨盒、金線紙等工具,自己在家里摸索著開始制造起假幣來。同時,他覺得面值小的假幣能夠花出去,于是特地選擇了小面值的假幣模板進行制作。由于自己有點色盲,趙某的女友張某便幫助其遞紙和分辨制作出來的假幣的顏色深淺。
日前,船山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宣判,趙某、張某因犯偽造貨幣罪,分別獲刑3年零6個月和一年零6個月。

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之規定,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不足三千張(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