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安局長入股涉黃場所,竟還找人幫忙“頂包”……
7月1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登了一篇新聞報道,講述了湖南靖州一家名為“金海灣”休閑酒店的涉黃場所覆滅的故事。一家涉黃場所在掃黃工作中覆滅,本身算不上什么新聞,然而,這家“金海灣”酒店,卻與一般的涉黃場所大有不同,在“來頭”和“背景”上厲害得很。原來,這個“金海灣”背后的金主老板,不是別人,正是當地的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楊建國,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再安,以及某派出所原負責人楊春。

只看這個名單,恐怕沒人能想到,這竟然是一家涉黃酒店的“股東名單”,如果對不知情的人說這是一份“掃黃工作領導名單”,恐怕都有不少人會選擇相信。畢竟,名單上這幾個人,在當地都身居要職。身為縣公安局的正副局長,以及派出所的負責人,這些人的職責,本應是領導包括“掃黃”在內的各項執法工作。然而,這些人竟然一邊打著“掃黃”的旗號,一邊自己經營起了涉黃的買賣,實在令人大跌眼鏡。
2016年2月,“金海灣”休閑酒店正式開業。然而,這家一開業就“不走尋常路”,雖然表面上主營業務是住宿、足浴、按摩,但事實上卻暗藏淫穢色情服務。蹊蹺的是,在其他“同行”三天兩頭被靖州公安“掃黃”,不得不關門整頓的時候,“金海灣”休閑酒店卻絲毫沒有受到影響,生意反而更加火爆。樹大招風,群眾對“金海灣”的舉報不斷,可當時的靖州縣公安局卻一直按兵不動,引發了不少爭議。
不過,了解了“金海灣”背后的股東究竟是誰的我們,自然不難明白,為何這家酒店能夠在歷次掃黃中“巋然不動”。“金海灣”的經營者儲某很久以前就認識時任公安局長的楊建國。看到楊建國當了縣公安局局長,他覺得發財的機會到了,便邀請楊建國等人入伙,充當其“保護傘”。在儲某承諾的高額分紅誘惑下,時任靖州縣公安局局長楊建國、副局長陳再安、某派出所負責人楊春分別投資20萬元,入股“金海灣”休閑酒店,而這一“入股”行為,也讓他們正式結成了攻守同盟,成了沆瀣一氣的“同伙”。

楊建國等人入股“金海灣”以后,靖州公安機關立即展開了看似火爆的“掃黃”行動,一舉查封了大量涉黃場所。然而,這輪“掃黃”行動的目的,卻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從一開始就不是沖著凈化市場環境去的,而完全是為了消滅“金海灣”的“競爭對手”。然而,聰明反被聰明誤,也正是這樣的舉動,讓唯獨沒有被查封的“金海灣”成了“和尚頭上的虱子”,在群眾中引發了強烈的不滿。
面對舉報,楊建國一方面要求“嚴肅查處”;另一方面又打電話叮囑儲某當心被查處。在上級幾次交辦的情況下,作為縣公安局一把手的楊建國利用手中權力包庇掩護,甚至將上級領導重要批示原件,拿給儲某拍照,泄露機密。最惡劣的是,當紙終于包不住火,上級機關終于查到了“金海灣”頭上的時候,楊建國竟然還安排了一出“頂包”大戲,讓別人替儲某去頂罪。不過,最后也正是因為這出“頂包”大戲演砸了,楊建國才終于露出了馬腳。
2016年9月,懷化市公安局排除干擾,異地用警,突襲“金海灣”休閑酒店,抓獲了多名犯罪嫌疑人。事后不久,靖州縣公安局就將“酒店老板”移交給了懷化市公安局。沒成想,被抓獲的“酒店老板”在得知可能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的消息后,突然主動向檢察機關反映,自己是受人指使,來頂包的。2017年3月,懷化市人民檢察院將問題線索移送懷化市紀委。楊建國等人打造的這條黃色利益鏈,也終于大白于世。
最終,楊建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8年10月,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9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陳再安等人也受到紀法嚴懲。這伙人終于為其惡行付出了代價。其實,縱觀以往案例,便會看到,本應負責“掃黃”的公安局長親身涉黃的事情并非孤例,在利益的誘惑下,難免有人選擇鋌而走險。不過,這些人最終都難逃黨紀國法的制裁。

2018年,河南省通報了6起“保護傘”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表明,2012年11月至2018年2月,成健利用其擔任鄭州市公安局上街區分局政委、潔云路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社會人員趙強、蘇進軍、吳文生所送賄賂,并為上述人員經營的“億元動漫城”“伯爵國際娛樂會所”“久泓動漫城”等涉黃賭毒場所提供保護。連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7月5日,經鄭州市紀委監委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成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更早之前,一度因為黃色產業密集而名聲不佳的東莞,更是不乏類似案例。2012年,在東莞大規模“掃黃”的過程中,有關部門發現,在東莞報警舉報涉黃問題,經常會遇到“報警不出警”現象。當時,央視評論指出:這是東莞的色情產業“得到了更高級別的默認或者允許”的表征。最終,在有關部門的努力之下,東莞市中堂公安分局局長何成、黃江公安分局局長鄧金祥等一批司法人員都為“涉黃”違法行為提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這些涉黃的警方人員,一邊“掃黃”,一邊涉黃,把左右互搏的技術玩的爐火純青,以至于動輒上演“我掃我自己”的荒唐戲碼。這樣的“掃黃”,注定不會取得任何成果。這些典型的“兩面人”潛伏在警察隊伍里,對社會治安與法治貽害無窮,對此,有關部門還需加強警惕,嚴厲查處。
資料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央視網、澎湃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