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30日訊 7月30日,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我省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制度的通知》,著力解決基層中小學教師“引不來、留不住”問題,其中明確建立符合基層教師特點的“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繼我省單獨為基層衛生人才建立高級職稱制度后,基層中小學教師也有了“專屬”高級職稱。
據介紹,通知中提到的基層中小學是指我省鄉鎮及以下公辦中小學(含公辦幼兒園)。基層中小學教師一般是指在基層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在職在崗領取鄉鎮人員工作補貼的一線教師。
通俗講,新規是對基層教師職稱評定的“專屬定制”?;鶎又行W增設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名稱為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鶎又行W教師職稱實行評聘結合,僅限在基層中小學中聘用(任)。取得基層職稱連續聘滿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的,經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通過后,可換發相同級別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證書。
我省此次新規也從基層教育和中小學教師實際出發,制定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標準條件。允許所教專業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不一致的基層教師參加現任教學科的職稱評審,對論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
我省將同時完善能上能下用人機制,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教師聘期考核辦法,基層中小學應加強對教師的考核。
來源: 半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