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濱州市沾化區紀委、濱州市沾化區監委對濱州市沾化區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區法學會原黨組副書記孫官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官利在任區民政局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用公款幫助親屬完成銀行存款任務;違反工作紀律,對上級黨組織要求整改問題整改不到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挪用優撫專項資金建設工程項目,違規更改會計賬目、涂改報銷單據,違規在下屬企業報銷單位費用;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孫官利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孫官利自動投案,主動上交違法所得,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濱州市沾化區紀委常委會會議、濱州市沾化區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濱州市沾化區委批準,決定給予孫官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濱州市沾化區第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山東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