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還有很多駕駛員心里這樣認為“喝完酒睡一覺就沒事了?”,殊不知還有“隔夜酒”這回事。9月24日,德州交警直屬四大隊民警查獲了一起因“隔夜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當天8時許,民警南外環崇德七大道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未按照規定放置年檢合格標志。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了攔停。在與該車駕駛員趙某進行交談時,民警聞到趙某身上散發陣陣酒氣,隨即對趙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27mg/100m,,是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趙某是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在家里聚會喝的酒,自己感覺沒事第二天便開車出門。在趙某提出呼氣測試異議后,民警將其送往醫院進行血液檢測,確定其為酒后駕駛。此時,趙某直呼后悔,但為時已晚。目前,駕駛人趙某因酒后駕駛、未按規定放置年檢合格標志。駕駛證共被記13分,并處罰1050元,駕駛證暫扣駕照6月。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酒后駕駛不是以駕駛人飲酒后和再次駕車間隔時間長短為依據,而是根據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標準。酒精在人體內代謝時間長短因人而異,隔夜酒同樣會引發酒駕,所以駕駛人在開車時一定要確保自身體內有無酒精,謹防“隔夜酒”酒后駕車。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張磊通訊員于小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