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天領駕照,當晚超速駕車出事,19歲青年身亡
10月24日,威海交警一大隊通報了一起涉及人員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9月23日,19歲的青年楊某以96公里/小時的速度駕駛摩托車,撞上路牙石后,楊某摔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而當天,楊某剛剛取得摩托車駕駛證。
9月23日22時30分許,在環海路的合情路段,一輛疾馳的摩托車在撞上路牙石后倒地,駕駛人楊某被摔傷,且頭部傷勢較重。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楊某因路腦損傷于當晚死亡。
后經技術鑒定,證實事發時摩托車的時速高達96公里/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經交警一大隊認定,楊某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未確保安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楊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陶相銀 通訊員 何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