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人,藥價要降!山東落實藥品集中采購和試點擴圍工作
30日,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召開新聞通報會,對25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山東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解讀。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新聞通報會上獲悉,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全部參加試點擴圍工作。鼓勵駐魯軍隊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協議定點民營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積極參與。據了解,我省是本次試點擴圍25個省份中第一個專門出臺擴圍實施方案、單獨部署落實的省份。
25個試點通用名藥品
我省6藥品中選
據了解,國家醫保局等9部門9月25日發布了《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范圍的實施意見》。本次試點擴圍的規則是,每個藥品最多產生3家中選企業,各省約定采購量只能由其中1家企業供貨,具體按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由中選企業自主選擇供應省份。
9月24日產生了試點擴圍結果,25個試點通用名藥品共有45家企業中選,與擴圍地區2018年同種藥品最低采購價相比,中選價平均下降了59%,與前期“4+7”城市中選價格相比下降了25%。
據悉,我省齊魯制藥的5個藥品、山東京衛制藥的1個藥品中選。經過中選企業按照中選價格由低到高的順序自主選擇,供應山東的25個藥品由17家企業負責供貨,其中,8家企業的13個藥品最低中選價、5家企業的5個藥品中位價、7家企業的7個藥品高位價選擇供貨山東(有1家企業多個品種中選的情況)。經初步測算,25個藥品結果落地后,將為全省每年節約藥品費用至少13億元。
關于藥品范圍,方案提出先期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的25個通用名藥品。今后根據國家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的統一部署,逐步擴大集中采購品種范圍。對于納入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的通用名藥品,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在確保供應的情況下,藥品集中采購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
藥品約定采購量,以全省參加試點擴圍的醫療機構上一年度使用量為基數進行計算。在全國獨家中選的品種按基數的50%、兩家中選的品種按60%、三家中選的品種按70%分別計算。剩余用量,醫療機構可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藥品。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每年采購中選藥品使用量不得低于非中選藥品采購量。
山東省區域內每個集中采購品種按約定采購量,由聯合采購辦公室確定的1家中選企業供貨,對同品種其他藥品實行梯度降價掛網,并與外省梯度降價產生的最低價聯動。五是協議期限按國家統一部署,設定為1-3年。醫療機構可以委托所在市的藥品采購聯合體,通過省采購平臺統一與中選生產企業或其選定的配送企業簽訂帶量購銷合同。
保證藥品質量
防止因價格下降而降低藥品質量
《實施方案》對試點擴圍結果落地提出一系列政策要求。落實藥品用量。對各醫療機構實際采購數據進行定期監測。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暢通中選藥品入院政策渠道,對不按規定采購和使用藥品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保障質量和供應。加強對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的全鏈條質量監管,防止因價格下降而降低藥品質量。建立科學合理的藥品抽檢計劃,對山東省區域內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品種以及中選藥品生產環節開展全品種、全覆蓋抽檢。加強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完善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生產企業要建立應急儲備、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并在購銷合同中予以明確。對于不按合同供貨、不能保障質量和供應的生產和配送企業,采取賠償、退出等懲戒措施,并啟動備選和應急程序保障供應。
及時結算藥款。醫療機構作為藥款結算第一責任人,要確保從中選藥品交貨驗收之日起至第二個月末完成支付藥款。醫保基金在總額預算的基礎上,按不低于中選藥品合同約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醫療機構,在集中采購結果執行前撥付到位。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按規定及時將醫保基金撥付醫療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拖欠企業藥款,不得采取承兌等方式變相延長回款時間。嚴查不按時結算藥款行為。將醫療機構藥款結算情況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對于不按時結算藥款的醫療機構,采取減扣醫保支付總額等措施予以處理。加快建立藥款結算長效管理機制。鼓勵各市探索由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或預付藥款。
明確支付標準。原則上對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醫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標準進行結算。患者使用價格高于支付標準的藥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藥品價格與中選藥品集中采購價格差異較大,漸進調整支付標準;患者使用價格低于支付標準的藥品按實際價格支付。
落實三醫聯動。醫保部門制定年度醫保基金總額控制指標時,對合理使用中選藥品、履行購銷合同、完成集中采購用量的公立醫療機構,不因集中采購藥品費用下降而降低總額控制指標;對采取按次均定額、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等方式付費的,不因藥品費用下降而降低年度定額支付標準;采購周期超過1年的,可逐步下調。允許公立醫院使用中選藥品形成的結余,用于醫務人員薪酬支出。
醫保基金按不低于約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醫療機構
山東省醫保局副局長郭際水介紹,總體來看,我省《實施方案》措施具體,可操作性強,在一些關鍵環節體現了山東創新舉措,發揮了試點擴圍撬動醫保、醫藥以及公立醫療機構等相關領域改革的作用。通過醫保支付標準與招采價格的協同,促進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對一些價格比較高的、可能增加患者負擔的藥品,支付標準的調整給予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可以減少公共政策的差異性,也引導市場價格合理調整。
通過機制的轉換,促進公立醫院改革。降低藥品價格后,醫保基金形成的結余用于公立醫院內部改革,同時醫保基金按不低于約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醫療機構,高于國家提出的不低于30%的要求,可以有效緩解公立醫院回款壓力,充分調動公立醫院的積極性。
通過擠出藥品流通費用水分,促進醫藥企業高質量發展。明確了約定采購量,藥品生產企業有了明確的銷售預期,從而能夠減少藥品購銷過程中的灰色空間,降低交易成本,凈化流通環境。“改革的最終效果,是讓更多患者以較低廉的價格用上質量更高的藥品。”郭際水說。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韓曉婉 通訊員 黃亮 劉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