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都是他干的!淄博仨小區30輛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全丟了
10月20日6時許,高青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值班室內報警電話響起,縣內某小區三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被盜,請求勘查現場。
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通過勘查發現,三輛涉案車輛均為側窗被破壞,破損的車玻璃被拆下放置于車底或者附近草叢內。這與10月3日縣內另外兩個小區系列盜竊車內財物案件的作案手段完全相同。通過偵查確定,盜竊車內財物案均系同一人所為,具備串并偵查的條件。
在勘查過程中,又有前一天晚上車玻璃被砸的車主陸續報警。現場勘查人員在小區內共計勘查20輛車,加上10月3日的15輛車,犯罪嫌疑人已在高青作案30起,社會影響惡劣。
案件發生后,一方面,技術人員進一步對現場進行勘查;另一方面,偵查人員立即走訪高青鄰近區縣公安部門,詢問當地近期有無類似發案情況。經走訪發現,濱州市惠民縣10月以來也連續發生砸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案件。通過對比發現嫌疑人作案手段、穿著均一致,高青、惠民近期高發的盜竊車內財物案件系同一伙人所為,兩地案件具備串并偵查的條件。
為盡快破案,偵查人員將前期掌握的相關案件線索與濱州惠民縣公安局偵查人員共享,經進一步偵查,確定嫌疑人暫住在惠民縣內。10月25日,惠民縣公安局在惠民當地將貴州籍犯罪嫌疑人盧某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盧某多次因為盜竊被判刑,今年6月剛剛出獄,去惠民是投靠其打工的哥哥。因好吃懶做,出獄不久就在又干起了盜竊車內財物的老本行。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在此,高青警方提醒廣大車主朋友:停車后及時落鎖,車內盡量不要放貴重物品,車輛盡量停放在亮光處、有人看管或有監控攝像頭的地方。一旦發現車內被盜,應當立即報警,并保護好案發現場。
?。R魯晚報·齊魯壹點 通訊員 張天鵬 高文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