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山東莘縣多名政界人士處證實,12月11日,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縣委提交一份題為“縣住建局關于莘督字73號通知落實情況報告”,該報告中出現了多處錯別字和不規范之處,莘縣縣委書記王峰在批示時進行了一一改正。



莘縣住建局關于莘督字73號通知落實情況報告。
其中,該報告中提及王峰名字時將其寫成了“汪峰”,王峰在批示中寫道“我不是歌星”。另外,該報告中還出現標點錯誤和相關人員簽字疑似為復印體,都被王峰一一指出。
除了改正其中的各處錯誤外,王峰還在該報告上批示說,“一張半紙的稿子,錯誤百出,如果真的認真研究了,就要附上詳細的地塊情況和圖表。要認真核算相關的數據。我的名字都錯了,標點符號都錯了,讓我如何相信你們的書面匯報。縣委的督查件就是這么不嚴肅?這個件請傳所有常委同志和副縣長閱,請xx同志抓一抓,工作作風,豈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