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獲悉,為切實減輕企業繳費負擔,保障參保人員權益,按照最新政策要求,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的,自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次月1日起,依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也就是說,濟南市將自2月1日起開始延長征繳服務期時間,企業繳納社保的征繳服務期由每月1-15號延長至全月,遇到法定節假日也不再進行調整。
“此次新政出臺將主要帶來以下幾個便利,一是對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用的,征收滯納金的時間由當月調整至次月1號,減輕了企業的繳費負擔;二是我們將企業社保的征繳期進行了延長,同時通過已經實現的經辦大廳錯時延時服務、周末服務等延伸服務時間的便民措施,再結合多渠道繳納社保費用的智慧化服務手段,‘多管齊下’保證企業繳費能夠更便利!”市社保中心相關處室工作人員介紹。
據記者了解,咱們參保職工的許多社保待遇及社保服務,需要企業及時辦理完成增員、減員、繳費、退休申報等業務才能享受,比如說職工因子女入學、購房等情況需提供具備連續繳納社保的資格證明;企業當月需要辦理新增退休的職工等情況。因此,市社保中心溫馨提醒,延長征繳服務期使得企業繳費可以更加從容,但參保企業還是應根據各自實際需求,盡量避免延至月底最后一天集中繳費,以及辦理增員、減員和退休申報等業務,以免造成參保職工無法及時享受待遇,損害其合法權益。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韓曉婉 通訊員 劉楊 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