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讀于湖北某大學的趙某,于1月22日從學校返回惠民后,沒有按要求在限定時間內向社區、公安機關登記備案其自湖北來惠信息。2月4日,惠民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該情況后,立即安排民警進行核實調查,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趙某予以警告訓誡。

  同時,向其所在學校發出了通報函,將其故意隱瞞湖北行程,未如實登記湖北來惠信息,擾亂正常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違法行為和處罰結果通報所在學校。

  為全面做好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和社會秩序,惠民縣公安局加大打擊力度,對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的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活動,依法予以從嚴從重從快打擊處理。同時,實行處罰結果通報制度,對于擾亂正常疫情處置工作秩序,受到警方處理的黨員、公職人員、大學生等,惠民縣公安局將對當事人具體違法行為和處罰結果通報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及其所在單位、學校。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通訊員 鞏夏青 記者 王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