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15時許,濟南市公安局鋼城分局執勤民警在仙人橋卡點查到省外來濟人員張某某,到濟后未主動向村居報告,也沒有自覺嚴格實施隔離醫學觀察14天。2月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鋼城分局給予違法行為人張某某罰款200元治安處罰。

  經查,1月27日,張某某自黑龍江某市來到鋼城區顏莊鎮表弟家走親戚,開始一直沒敢出門。《關于實行“十個一律”加強村居疫情防控的通告》頒布后,張某某也沒有向所在社區報告。2月8日,張某在明知濟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關于對省外來濟返濟人員實施主動報告和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的通告》《關于實行“十個一律”加強村居疫情防控的通告》等一系列嚴格防范疫情擴散的規定后,又和表弟一起自駕私家車接上另外一人,三人結伴到沂源縣摘草莓,在開車返回至仙人橋卡點時被疫情防控查控點工作人員查獲。

  鋼城警方提醒:疫情當前,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請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有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從嚴從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