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起,濟南市萊蕪區所有藥店暫停銷售發燒藥、咳嗽藥。居民一旦出現發熱癥狀,要主動向所在村居、社區報告,嚴禁私自去藥店購買相關藥品。

  2月12日,萊蕪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責任落實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月12日起,萊蕪區所有藥店暫停銷售發燒藥、咳嗽藥;居民一旦出現發熱癥狀,要主動向所在村居、社區報告,嚴禁私自去藥店購買相關藥品。萊蕪區衛生健康局要列出相關藥品明細,萊蕪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監督管理。所有藥店發現發熱病人必須如實上報,若不上報,病人出現情況,相關部門將嚴格倒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加強對加油站的防疫管理方面,不僅加強對加油站員工的自我防護和防疫培訓工作,而且要對加油車輛和人員,工作人員嚴格進行信息登記、測量體溫等。同時,車輛加油過程必須由工作人員完成,加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加油站工作人員要及時做好加油場所和加油器械的消毒消殺工作。

  通知還要求各鎮街加大企業復工服務力度,主動對接轄區內企業、商戶,提前掌握企業內省、市外來務工人員信息情況。對近期省、市回萊的人員,企業要按照相關規范要求采取防疫隔離措施。一旦發現外來員工有異常癥狀,及時上報并按照規范要求進行處理。

  此外,現階段正值春耕備播關鍵時期,天氣干燥,各街鎮要強化森林防火措施,提高農民群眾防火意識,嚴厲打擊燒荒、燒地堰等行為,堅決消除安全隱患。